第434章 马拉记事(上)
比拟较其他平原地区的城堡,雄鹰公国贵族所扶植的城堡也较为奇特。
穿戴红色衣衫的岑岭在远方耸峙,那仿佛直接天涯的峰顶直入云端,连看都看不到。
为了不让天下团体方向混乱、险恶阵营,圣军人会成为刺客,去刺杀那些险恶的贵族,而这,也是国王们默许的,在这背后,有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好处互换。
雄鹰公国与其说是一个国度,倒不如说是一个浩繁城邦的结合。
他们制作起了都会,开端莳植粮食――令人惊奇的是,奥术师们发明出了一种能够在高原莳植的小麦,这是农业女神和农业教会如何也做不到的。
城堡的墙壁同时也是城墙,但是在摧毁外墙以后,与外墙紧贴的内墙却不会有任何事,比及摧毁内墙以后,才气够达到贵族所居住的第三层。
在分开了柯洛王国以后,抱着传播‘公道之道’,趁便磨砺本身内心的筹算,漫无目标的格鲁什又一次踏上了旅途。
在徒步行走后不久,他看到了火线的一个城镇。
因为他是一名传奇圣军人,有资格晓得这件事情,在晓得这件事情以后,他另有退出的机遇――只要他能够在神前立下誓约,包管本身不把这件事情传播出去的话。
比起平原地带更加热辣的阳光照在身上,洒在烈鹰高原的草地上,圣军人身上还穿戴一套陈旧铠甲,这让他感受更热了。
其他国度的贵族之间或许会相互攻讦,但他们也能够坐下来商谈,而雄鹰公国的贵族,除了认同一个至公的统治以外,其他的都与靠近伽罗尔群山的自在城邦联盟相差未几。
“呼……”
他们自称‘太阳之子’,棕红色的皮肤也是太阳的赐赉,他们大多信奉光辉之神,但却将其视作太阳的化身。
在烈阳下行走,暴虐的阳光将他的皮肤晒得通红、晒得发疼,让他现在看起来就像是雄鹰公国的布衣一样。
在长达上千年的统治中,雄鹰公国的人已经适应了农耕社会的糊口,不过他们还是没有丢掉他们的风俗,混乱的血缘干系便是此中之一。
不过很多学者以为,他们保持这类风俗只是为了表示本身已经离开了奥术帝国的节制,而在几百年后,或许他们本身也不晓得当初他们的先人是为甚么要保持如许的风俗了。
那些城堡凡是就是三个不分相互的庞大圆环,最高也只要四五层,而不会像平原地区的城堡一样,用力的往高处建。
即便他是公理教会的公道之手,公爵和国王也要以礼相待,但是同时,他也需求尊敬世俗的贵族,不管他们的爵位凹凸,只要属于贵族这个群体,他就要尊敬他们,正如同他们也会尊敬圣职者一样。
这是一个冲突重重的期间,在圣职者和贵族相互尊敬对方的同时,也在相互敌对,很多圣军人在身为圣职者的同时,也是一些贵族领地中的通缉犯,格鲁什还只是一个新秀,他的通缉令只在柯洛王海内呈现过。
在一片没有甚么高大植物的高原上,远方的玄色城墙非常高耸,仅仅只是望畴昔,就能够很轻易从一片天蓝中找到那一点玄色。
雄鹰公国团体氛围方向仁慈,就连贵族大多也会当真听取格鲁什的定见,固然有很多缺点,但也不失为一个仁慈的国度。
因为这个启事,国王们才会对圣军人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会挑选天下通缉某位圣军人。
这是格鲁什在成为公道之手以后,听那两位冕下亲口说的。
为此,他在磨砺本身的内心和意志,等候着需求他去捐躯的那一天到来――或许会到来,或许永久不会到来,但不管会不会有那一天,都没法影响格鲁什的决计。
那些本该是游牧民族的雄鹰人,在奥术帝国的统治下,也变成了农耕社会。
换言之,圣军人能够就是一群一次性东西,用完就得丢掉,这是两位神灵与国王们的让步。
每一名圣军人随时都做好了捐躯的筹办,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大多才会挑选毕生不娶或毕生不嫁。
统统圣军人都是值得佩服的,因为成为圣军人的要求是‘仁慈’,而成为圣骑士的要求仅是‘守序’,能够始终贯彻‘公理’一词的人未几,但统统圣军人都是!
这里是雄鹰公国,这里是烈鹰高原,到了这里,已经算得上是进入雄鹰公国要地了。
他常常不会在一个处所逗留太久,因为不会有多少贵族会用心去聆听他的话,乃至会有些贵族制止他进入他们的领地。
看到远方城墙以后,格鲁什便精力一振,握紧了手中的【公道之理】这本发源于《悲风领刑法》,现在内容大同小异的册本。
远方的城墙用烈鹰高原最为常见也是较为坚毅的黑石作为修建质料,这类石头不但被用于城墙的制作,更被大量用于房屋的制作,由黑石堆砌而成的低矮房屋是雄鹰公国中最为常见的修建。
终有一日,他必然能够找到一个勇于尝试新事物,能够接管他的理念的领主!
但现在分歧了,哪怕重新成为一名‘圣骑士’也能够持续传播本身的公道之道,格鲁什也毫不会放弃圣军人的身份,因为他想要和那些可敬的人并肩而行。
在晓得这件事情以后,格鲁什的表情有些庞大,但却未曾想过要退出‘圣军人’的行列。
固然他本身也晓得这类要求很无礼,但为了心中的‘公道之道’,他敢丢掉统统的承担和脸皮,孜孜不倦的去处那些领主倾销本身的理念。
在他父亲身后,遭到了不公道报酬的格鲁什就一向在苍茫着,但因为力量的强大,他从未设想过要去窜改天下。
固然内部是一个露天的广场,但贵族们却涓滴不消担忧城堡从内部被攻破,或者有空马队从天而降,因为第三层圆环的面积很大,房间浩繁,即便是居住者也不必然能够找到属于本身的房间,以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雄鹰公国贵族的支属和血缘干系极其混乱。
对于大多数圣军人来讲,收养几个孩子已经是他们能够做到的极限了。
格鲁什发展在奥戈登帝国,发展在斯洛大陆,固然在来到门德斯大陆后,体味过一些这里的环境,但不管是地理环境还是国度权势漫衍,他体味未几。
在这类时候,即便是贵族女神也不会去保护贵族的好处,因为她本身也很清楚,阿萨托姆天下如果坠入基层位面,对她并没有任何好处。
在成为圣军人以后格鲁什才明白,圣军人既是死守本身公理的圣职者,也是光辉之神和公理之神手中调剂天下的‘东西’。
他在这本书里增加了很多本身的了解,在进入雄鹰公国后他明白了一些国度之间风俗分歧,合用的法律也分歧,颠末之前的路程,他以为现在的他有机遇压服本地的领主,让他试着去点窜一些法律。
如果刺杀胜利,圣军人就会被调派到天下与基层位面的疆场上,比及几年乃至十几年后,在疆场上活下来的圣军人才气够返回阿萨托姆天下的人类社会。
吐出一口浊气,格鲁什昂首望向了面前的群山,用袖子抹去额头上的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