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凛冬已至

0356章 哭泣者·狗头·巨人·马格拿·雷拳

巨人一身的毛发就仿佛天生的野兽,不必穿衣服就能在冰天雪地中糊口。他们的毛发就仿佛狼和影子山猫,能帮忙他们很好的保温。只要很少的巨人会用一些布匹围在腰间。

为首的首级胖呼呼的,水汪汪的蓝色大眼睛,满头的金发,倒提一柄庞大而锋利的钢铁镰刀。他就是野人部落里大名鼎鼎的抽泣者。

九个马队,只要四小我头盔五小我有褴褛的盔甲。

他们从生下来,就一向赤脚。

狗头哈犸是个木桶般细弱的女人,脸颊像两块厚厚的白肉。传闻她最恨狗,每隔两周杀一条,并把新奇狗头挂在她的部落旗号上做标记;她的侍卫全数是女兵,狗头哈犸的军队以女兵为主,男人在部落中多干庶务,这是一个母系权力的部落。

托蒙德别名吹牛大王,吹号者,破冰人,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

这是大师都晓得的事情。

他喜好听凭何敌手的哭声,被他抓住的人被挖眼后,从眼眶流出的鲜血,被他以为是全天下最美的眼泪。

“嘿,马格拿。你好!”巨人玛格说道,然后收回如打喷嚏的巨音,但这并不是在打喷嚏,而是他在笑。

巨人光着脚,脚非常庞大。在长城的那一边,有老奶妈们讲的故事,说巨人的鞋子有孩子们的小床那么大。但这实在是假想出来的,巨人的脚上,从不穿鞋子。

强健的玛格骑乘在长毛象上,粗大的鼻孔就时不时的在氛围中猛嗅。他们能从气味中辩白出很多的东西,你和他打仗过一次,他就会记着你的气味。下次在老远的处所,他就能嗅出你的到来。

他身板如长矛一样笔挺,胡子刮得很洁净,秃顶,有结实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没有耳朵,一只都没有,这令他的头看起来失衡,显得又窄又尖。

*

你歌颂他强健,他就会大笑,满心欢乐。

抽泣者生性残暴,任何他掠袭时没法带归去的女孩都被他决计弄瞎。男人则被挖出眼睛后再砍掉头颅,并且把头颅丢在对方的人轻易找到的处所。

歌颂巨人玛格的马格拿是瑟恩部落的魁首,马格拿的意义相称于长城南边的大领主的意义。他的族人不但单把马格拿当作领主,还把他当作了神。

抽泣者和叮当衫、“狗头”哈犸和“猎鸦”阿夫因一样,都是在守夜人兄弟中出了名的掠袭者。

没有人情愿去招惹脾气浑厚但是力大无穷的巨人族,巨人族另有两个令其他部落都很头疼的事情,第一是能把你熏晕的体臭,第二是绝对的记仇。

玛格隆起的胸膛和人类类似,胳膊很长,悬吊而下,下臂又比上臂宽一半。看他悬晃在长毛象两边的腿,很粗,就仿佛大树的树桩。脚掌宽广,又黑又硬,长满老茧,仿佛黑岩。

*

抽泣者带着他的八名马队侍卫,直奔曼斯·雷德的帐篷。在他归于曼斯·雷德的麾下的时候,抽泣者和狗头哈犸的部落是存亡仇敌。两边一见面就不死不休。

太阳升起来,阳光晖映着瑟恩山脉的断肠谷。雪花也开端纷繁扬扬的下,空中是厚厚的冰雪。一些小溪流的叮咚流水声从冰下传来。雪花和阳光,是瑟恩山脉在春季里不太常见的一种气象。

而另一边,狗头哈犸带着她的八名侍卫也赶向曼斯·雷德的帐篷而来。

强健的玛格也是来插手野人王曼斯·雷德召开的集会的。他的兵器是一截非常粗大的棍棒。巨人族没有歌谣中的十尺长的巨剑,最多在棍棒上再绑上一块石头,就仿佛铁锤了。

和马格拿的高贵职位等的野人王的另一名左膀右臂叫做巨人克星托蒙德。

在野人王曼斯·雷德的帐下,战役力最强的,除了巨人族强健的玛格外,就是马格拿和托蒙德。在守夜人中臭名昭著的叮当衫和狗头哈犸另有抽泣者加在一起,都不是他们此中一小我的敌手。

下午2点更2,6点更3.

巨人族固然被曼斯·雷登一样征服,但是他们只会说古语。很多时候,他们和野人扳谈,多以独特如喷嚏的巨音来答允,你如果不体味,会觉得他们在活力,但那是他们友爱的笑声。

以是,多歌颂玛格的强健,是大师在归于曼斯·雷德麾下后达成的共鸣。

跟着呯呯呯呯的庞大足音,一头庞大的长毛象呈现在山谷的远处,一些牛羊和放牧的女人少年从长毛象的如长剑般的牙齿下跑过。长毛象的毛发非常长,拖在了地上。

远处,一个小山丘上,跑出来一队九个马队,有男有女,全穿戴毛发在内兽皮在外的毛皮,如许能最有效的包管和缓。他们手执木棒削成的长矛,有的长矛的矛尖用火淬过,如黑铁枪头普通。

狗头哈犸和她的女兵侍卫们都是步兵,这令抽泣者部落向来都看不起她们。即便在曼斯·雷德的带领下,两部落达成了战役和谈,但除了战役协同分歧外,平时都是相互看不起的。

巨人玛格最喜好听到的歌颂,就是强健。

毛发灰白相间是巨人的首级血脉传承的标记,这个巨人叫做强健的玛格,带领着三百多名和他一样的巨人步队。他们居住在峡谷的最内里,自成一片营地。

“嘿,玛格!你真强健!跟你的父亲一样!”一个声音从空中收回,声音非常大。玛格的目力不好,但他的鼻子弥补了这个缺点。这个声音说的是古语。

在统统的部落首级中,马格拿是最具有威望的人,他也是野人王曼斯·雷德的左膀右臂。他是一名高瘦男人,他名叫斯迪,穿戴缝青铜鳞片的皮衫,背上高出一把皮制剑鞘的双手巨剑。

在阳光和雪花共舞中,抽泣者,狗头哈犸,骸骨之王叮当衫,巨人首级强健的玛格,在族人中如神一样的马格拿,雷拳托蒙德,以及异形者欧瑞尔,六形人瓦拉米尔……一一达到野人王的大帐篷,插手他们的王曼斯·雷德召开的凌晨集会……

巨人并不是人族,而是类人生命,他们和人族的最大辨别是没有脖子。沉重的大脑袋从肩胛骨间向前伸出,脸扁平而残暴,老鼠般的小眼睛不过珠子大小,陷在角质皮肤中几近看不见,这形成巨人们的目力不太好。为了弥补这个不敷,巨人们的鼻子很灵,就仿佛狗的鼻子,他们也养成了边走边嗅的风俗。

这是一头灰色和红色相间的长毛象,象背上坐着一个巨人,这个巨人满身覆盖着毛发,上半身稀少,下半身稠密,毛发的色彩和他骑乘的长毛象一样,都是灰白相间。这个巨人因为坐在象背上,没法看出他的身高,或许有十五尺高,约莫是浅显人居住的两层楼那么高,或许只要十尺,这得等他从长毛象高低来才气晓得。

狗头哈犸的部落女兵士以弓箭和骨刺为主,因为铁器少的启事,她们没法每人都装备上短刀,但每个兵士都一手好箭法。箭囊随时都插满了箭,利于偷袭的短弓利于远射的长弓都背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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