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酸涩
接下来,一老一少两个女人又是一顿唏嘘,相互泪眼相望。最后终究安静了些,余燕问到:“小旭现在如何样了?”
转头,余燕看到家里堂屋摆着朱振宇父亲的遗像,中规中矩的中山服,眉间带着一丝严肃,眼睛里却含着暖和的笑,就和他生前一模一样。余燕内心难过,冷静的走上前点了一炷香,鞠躬跪下,像是和这位慈爱的白叟做最后的道别:“阿爹,对不起,我来晚了,没能送你白叟家最后一程……”
镇子很小,横穿畴昔也不过十几分钟就到了,朱振宇的家需求上一截几十阶的石台阶,屋子翻修过,已经不是以往的木质阁楼的模样,在他们结婚第二年修的,宽宽广敞的两层楼的小洋楼,楼下有个院子,种有几颗石榴树,现在恰是石榴成熟的季候,红彤彤的果实挂满了枝头。
余燕笑靥如花,把她拉了出来,很快,两个女孩子就成为了朋友。朱振宇带余燕去自家果园摘石榴,菜地里摘菜,去古盐坊做盐,小旭也屁颠屁颠的跟在前面。她说和燕姐姐在一起玩特别高兴。
到了盐井坊,筱雨跟着新熟谙的大哥哥一道,在事情职员的指导下脱手做锅盐,盐饼压实以后能够在上面写字,然后再放火里烧制,她歪歪扭扭的写下:“我爱爸爸妈妈。”
余燕有些难堪,她和朱振宇早已经井水不犯河水了,已经几年了,相互不再联络。
朱振宇的妈妈回声而出,欣喜的发明了余燕,她老泪纵横:“燕妮子,你终究想起来看我这老婆子啦。”
余燕干咳了一声,没有接话。
当年,余燕和朱振宇分开,小旭有曲解,觉得是嫂子绝情的丢弃了大哥,今后不再理她,她们再无联络。
“那是因为它们每天都在跑路,需求随时喂它们吃的,如许一伸脖子便能够吃了。”赶马大爷耐烦的给她解释。
现在阿黄已经有些老态了,但它却一眼认出了余燕,往她腿上用力蹭,伸出舌头舔她,嘴里收回含混不清的声音,像极了一个撒娇的孩子。
余燕手里提了盒在丽江买的普洱茶,几年没去了,总不能空动手去吧,也不晓得他母亲喝茶不,记得当年,他父亲是很爱喝茶的,想到这,余燕模糊有些悔怨,提盒茶叶去,别又勾起老太太的伤感来才好。
“阿妈,事情已经畴昔这么多年了,我对他早已经没有了恨。”
黑井确切是一个慢节拍的处所,需求静下心来渐渐玩耍。叶姗只在街道上走了走,就爱上了这个小镇。
赵帅打了个电话来,问他的小美人现在在干吗呢,他说本身才应酬完,刚到家楼下,上楼前给她打个电话。
大二放学期,余燕和朱振宇如胶似漆,当时候朱振宇已经毕业,进入金钢事情,在金钢部属的一家科技公司当法度员,他学计算机专业,大志壮志,发愤要干出一番奇迹来。
暑假,朱振宇第一次带余燕回故乡,那是余燕第一次来到黑井古镇,一下子就被它的古朴和安好所吸引,他的父母和亲戚非常热忱,当时,朱小旭还在上初中,羞怯,躲门背后对哥哥带返来的标致女朋友笑,充满了猎奇。
“燕妮子,我晓得,当年,是我们家振宇对不起你……你多好的一个女人啊……他就是被猪油蒙了心……”
雨后的夜晚,吹来一阵风,有点凉,余燕说:“我一小我在大街上吹风呢。”
赵帅觉得她开打趣,说了句宝贝早点睡,晚安之类的话便挂了电话。
记得山上,有好几座寺庙,最大那座要数山顶的飞来寺了,从山脚下往上爬,需求一个多小时,每次来黑井,朱振宇都会一大早拉着余燕爬到飞来寺看日出,他会躲寺庙的门背后俄然吻她,余燕说他轻渎了神明,常常会推开他跑出去,俯瞰全部小镇的全貌,在薄薄的晨雾中安好而宁静,龙川江蜿蜿蜒蜒,奔腾着流向远方……
余燕带他们坐马车去盐井坊,见证前人的巨大古迹。雨后,氛围非常清爽,路边的草丛中传来此起彼伏的虫鸣声,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在头顶回旋。筱雨第一次坐马车,充满了猎奇,她说她要坐副驾驶位置。
当时候,余燕还跟着朱振宇妈妈和小旭学做本地美食,最简朴的就是灰豆腐了,将白豆腐划成小四方块,放在油锅中炸皮起黄色,捞起后放在碱水中浸泡。煮的时候,用豆黄汤煮,放入炸好的豆腐块,汤中间舀了一勺厚厚的白芝麻油辣子,吃的时候夹起来看,色彩公然是灰色的,皮确是油豆腐的质感,酥酥脆脆的,但是一咬,皮破了内里的浆汁就流了出来,的确是包浆豆腐的欣喜,再一回味,又有股臭豆腐的香味,余燕特别爱吃,可总做不好。
不晓得甚么时候,天空竟然下起了蒙蒙细雨,余燕出门的时候健忘了带伞,她也懒得折归去了,就那样在细雨里走着,这里的巷子,她太熟谙了,到处都有曾经走过的气味。
余燕颠末明天早晨的放空和宣泄,情感已经调剂过来了,又规复了以往嘻嘻哈哈活泼开畅的模样,她说之前她每次来都会在这做一个锅盐,家里堆了好几个,刻的字乱七八糟,她只记得最后一个,是“再见”。
早上,在街上吃的豆黄小锅米线,筱雨吃不风俗,只浅浅尝了几口。
筱雨转头:“妈妈,我们每天也走好多好多的路,下次你也给我挂一个零食袋在脖子上好吗,呜呜,筱雨现在就饿了。”
马车上坐着的五六个旅客都被筱雨的敬爱模样逗笑了,还真有个十岁摆布的小男孩拿出个蛋黄派出来,递给筱雨,她也不客气,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扳谈起来,友情刹时就在两个小小的心灵里滋长了。
余燕点头:“我会的。”
乡间公路狭小,可两匹马儿却在赶马大爷的呼喊声和鞭子下非常和顺,不疾不徐的跑着,跑半途的时候还一边跑一边源源不竭的拉出温热的马屎,吓得坐副驾驶的筱雨尖叫声不竭,捂着鼻子一边尖叫躲闪一边猎奇,伸手去摸马尾巴,她说这太像人的辫子了。
雨已经停了,叶姗打电话说来接她,她说筱雨已经睡着了,余燕怕叶姗在冷巷子里迷路,没让她出来,在凌晨时分穿过古镇,她内心却没有涓滴惊骇,这镇子,现在是如此的温馨,偶尔墙角会窜出一只小猫,闪着碧绿的眼睛看着她。
“孩子,我内心就认你,喜好你,不管如何,你和我老婆子也有一段情分,今后偶然候,多来黑井看看我,我就心对劲足了。”
雨越来越大,这个季候的旅客比较少,走在冷巷里,几近看不到别的行人,余燕加快了脚步,朱振宇家住在镇子的东头,需求横穿全部古镇,没甚么旅客,镇上的小店便显得有些冷僻,店东落拓的泡杯茶在店里看电视。
“何况,现在他也有他的新糊口,我也有我的了,只但愿相互都幸运吧。”
“她早就大学毕业事情了,现在在省会打工,前段时候,孩他爹走了,两孩子都返来了,小旭说省会事情不尽人意,她大哥还说让她去金沙市来呢。”
余燕迎上去,扶着冲动的老太太坐下:“阿妈,我也常常驰念你,驰念这个处所。”余燕说的是实话,固然,她曾经恨朱振宇过,恨之入骨,但是她却对两白叟恨不起来,他们对她那么那么好,经常让她打动。
细雨已经把青石板路淋湿,色彩变成了灰玄色,走在上面有点滑,没有声音,巷子两边是古朴的红墙,上面爬满了碧绿的登山虎,雨水落在上面,晶莹剔透。
白叟家深深的感喟。
刚到门口,还没拍门,门却开了,竟然是阿黄,阿黄是朱振宇野生的一只狗,很标致聪明的金毛,当年还是余燕在金沙市买了送过来的,宠物不能坐火车,刚拿驾照的她硬是偷偷开着父亲的车,和朱振宇一起跑了两百多千米送来,他的父母如获珍宝,把阿黄当孩子一样养着。
“阿妈,你也别太难过了,阿爹这辈子能和你厮守这么多年,他已经很幸运了。”
“燕子,它真的如你所说,像世外桃源普通。”
“可惜你阿爹再也看不到你了。”
站在龙川江边,余燕在深夜顶风而泣,一贯开畅活泼的她,想起历历旧事,也变得伤感起来……
赶车的是一名60岁摆布的老迈爷,高海拔地区特有的强紫外线,加上耐久的室外功课,把他的皮肤晒成乌黑的古铜色,戴了顶陈旧的草帽,笑容浑厚浑厚,他把筱雨抱到本身中间坐下,叮咛她坐稳,筱雨大眼睛滴溜溜的转,尽问些希奇古怪的题目:“为甚么马儿脖子下都要挂一个口袋啊?”
从朱振宇家出来,已经夜里11点多了,老太太不放心,非让她过夜,可余燕想到那张床朱振宇曾和别的一个女人在上面翻云覆雨过,内心仍然有说不出的不适,便委宛的回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