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初见熊王
在雷姆斯克独一的酒馆中,老板老安德烈担忧地看着酒馆中唯二的客人。
雪橇中间站着七八名全部武装的男人。
他笑道:“当初安德烈的酒,我足足喝了十八杯。他的酒可比你这酒烈多了,你这酒,我喝一百杯都不会醉。”
第一名客人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在柜台上,柳木做的老柜台狠狠一跳。
“啊!”
老安德烈神采骤变,冲动道:“您,您是利夫斯基大人!”
他口中的这两个家伙面貌不异,金发碧眼,鼻梁矗立,典范的雅利安人。他们一人穿戴玄色长衫,一人穿戴红色长衫,身上涌动着强大的气味,将飘落的雪花挡在身前三尺。
自那今后,两兄弟申明鹊起。
“不错,是我。”利夫斯基看着熟谙的小酒馆,唏嘘道,“当初这个酒馆的招牌还是我写的,阿谁时候你刚出世,就这么长。”
林磊微微一笑,举起酒杯,“当然能够。”
“不成了,老喽。”利夫斯基感慨道,指着第二位客人说,“这位是我的高朋,把你最烈的酒给我拿过来,我要和他好好喝一杯。”
老安德烈调制的烈性伏特加,在雷姆斯克非常驰名,就算城内里最威猛的男人,最多只能喝三杯。
熊王不消多说,林磊连杀东洋三位神境,风头正劲。
二人告别老安德烈,来到雷姆斯克郊野,那边停着三辆巨型雪橇。
不管哪一个,都不是他们两兄弟能获咎的起的。
这二人名叫菲斯克兄弟,是少数几个费钱就能雇佣到的神境妙手。
利夫斯基有些不美意义,摸了摸精光的头顶,“那些小子说甚么人多力量大,花了大代价找来这两个家伙。”
雷姆斯克气温极低,每年都有喝醉的人倒在雪地内里冻死。
客人嘲笑道:“你这是甚么意义,怕我不给你钱?”他说着,从怀中取出一大把纸币,都是面额最大的票子,这么大一沓,能把老安德烈的酒馆买下来。
看到林磊二人过来,菲斯克兄弟二人同时站起来,脸上的傲色收起来。在国际上混这么久,他们很清楚哪些人能获咎,哪些人不能获咎。
这荒漠中的小酒馆,是熊王利夫斯基和林磊第一次见面。
他们一个身材高大,看起来像一头黑熊。零下二十度的高温,他只穿戴一件军用背心,露着两条比凡人大腿还要粗的胳膊。
“老子讨厌帝国人。”他嘟囔道。
遗址在西伯利亚深处,长年冰封,大雪深及人腰,车辆没法通行,反而最原始的雪橇在这里有了用武之地。
连续喝了七八杯,第一名客人登了登酒杯,却不见老安德烈来续酒,他恼道:“喂,如何不来续酒?”
可面前的大汉,喝水似的一杯接一杯猛灌,他调酒的速率都有些跟不上了。
老安德烈仓猝道:“我没有这个意义,只是我这酒烈,一开端酒劲没上来,喝着香,可后劲大,平常男人喝两杯就走不动道了。您喝了七杯,已经是海量了,可不能再喝了。”
“哈哈,您但是一点都没有窜改。”老安德烈说。
当初他以一敌三,大败三名德意志神境于莫克斯城外,被无数德意志武者视作大敌。没想到百年以后,他竟然要和曾经的仇敌并肩作战,的确是天大的讽刺。
这位客人长着华国面孔,身材苗条,穿戴一身红色的休闲装。
老安德烈笑道:“我这酒烈,喝多了伤肠胃,二位客人喝多了,还是早些歇息吧。”
雷姆斯克地处俄国西北部,与北极圈和西伯利亚荒漠交界,最低气温能降到零下四十七摄氏度。之前是俄国放逐犯人的地区,现在常住人丁独一三千。
二人你来我往,并不说话。
二人最着名的事迹是斩杀了一名北欧的神境妙手,引得三名神境妙手共同追杀。二人固然都是神境初期,但是有一门奇异的合击法门,以二敌三,反杀一人,逼得余下二人狼狈逃窜。
他对那人道:“老夫年纪大些,就倚老卖老,称呼你一声林小友可好?”
如果说这个他还能勉强接管,那么别的一个客人就让他目瞪口呆。
现在已是隆冬,可这座边疆小镇,仍旧蒙着一层红色大雪。
在老安德烈看来,他有一些肥胖。可这位客人一杯接一杯猛灌烈性伏特加,竟然不比第一名客人减色多少。
三杯烈酒下了肚,利夫斯基站起家,望着窗外,沉声道:“我们走吧。”
林磊和奥卡洛夫来到莫克斯,再从莫克斯解缆,到了离雷姆斯克三百千米以外的维克拉,再转乘汽车来到这里。
他特长比划了一下,“没想到现在都成个老头子了。”
林磊眼睛微眯,笑道:“看来你们还找了别的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