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今夕何夕,见此邂逅(5)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加大了音量,乞丐还是没有理睬。
“云歌儿!”三哥抬头望天,眉头攒成一团,夹了上马腹,马已经蹿出去。
榆树上传来一声冷哼,“云歌,你有完没完?我要走了。”
乞丐们虽不懂高深的工夫,但长年乞讨,一点眼力另有。就是阿谁年青乞丐也明白过来,本日的便宜不好占,一个不谨慎只怕会把命都搭出来,再不敢吭声。年纪大的乞丐连连向云歌行了几礼后,带着其他人仓促拜别。
云歌笑着点头,很乖的模样,声音也当即变得小小的,“本来大叔们的耳朵都很好。大叔,你们不要打小哥哥了。”
不要说以众凌寡,就是看在年纪差未几大,也该“小孩子”帮“小孩子”呀!
云歌正焦急间,地上的男孩子嘲笑地说:“富朱紫家的蜜斯,您如果没有钱,不如把您脚上的珍珠赏了我吧!我去换了钱找大夫。”
……
云歌仓促把鞋子脱下,放到男孩子手边,回身跳上了骆驼,追在三哥身后拜别,犹远远地叮咛:“记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座下的马又是二哥给他的汗血宝马,一旦撒开蹄子,绝对不是未长大的铃铛追得上的,急得直叫:“三哥,你等等我,你等等我。”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笑眯眯地柔声说。
此时就是天下珍宝、大汉的国玺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马蹄下,三哥也会眼睛都不眨地任由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让他愣住马。
三哥勒住缰绳,“二十声。”
既然已经被人看作骗子,不如就骗了。那粒珍珠看大小和成色,不要说看大夫,就是买一家医馆都能够了。
老天又是凭甚么决定谁该繁华?谁该卑贱?谁该死?谁又该活?谁的命就更贵重?
眼睛中,死寂荒凉的背后,透出了比最乌黑的黑夜更暗中的伤痛。
一双如玄色玛瑙石般斑斓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洁白,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宝石的清澄光辉,而是带着荒凉普通的死寂荒凉。云歌心中震惊,她从未见过这么标致的眼睛,也从未见过这么绝望的眼睛。
以是让娘亲找人去做了鞋子,此时才晓得能够换钱,笑着一点头,当即去拽珍珠,珍珠是用金丝嵌缠到鞋面,非常坚毅,一时拽不下来。
本来在别人眼中意味着繁华和幸运糊口的东西,在她的眼中不过是一颗用来戏耍的珠子。
死老天!我毫不顺从你规定的运气,你从我手里夺去的,我一建都会更加拿返来!我会遇鬼杀鬼,遇神杀神!
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楞,心中一声嘲笑,干脆一把拽下了帽子。一头异化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吵嘴二色相映,对比激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
几个乞丐正打得过瘾,那里会理睬一个小女人?
他狠狠地用力把鞋子扔了出去,瞻仰着高高在上,没有任何神采,也永久不会悲悯的天空大笑起来。
三哥哼了一声,冷着声音说:“十5、十六……”
这就是运气吗?
云歌轻叹一声,三哥说她是妖女,她倒感觉三哥行事更是古怪,底下就要出性命,三哥却一副压根儿没有瞥见的模样,还是能用心赏识蓝天白云。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又加大了音量,乞丐们还是照打。
男孩子望着云歌的手,一时怔住,没有吭声。
三哥头都未回地说:“我没有带钱出门。我可不会被骗,家内里有一个笨伯就够了。即便有,也不会给那么没用的男人。”
少年固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美。
“这个也能够换钱的吗?”云歌只感觉珠子缀在鞋子上挺都雅,
“小妖孽!小杂种!”年青的乞丐不甘心肠又踢了一脚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云歌,暴露绝望之色,正筹算要分开,忽瞥到云歌鞋子上嵌的珍珠,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顾老乞丐的眼色,觍着脸说:“小女人,这可不是我们的错,是这位小杂种……小兄弟偷了我们的钱……”
云歌笑问男孩:“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十8、十九……”
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挖苦,用心用本身乌黑的手去抓住了云歌的手,一个黑脏如泥,一个皓洁如云,云泥之别,云歌却一点没有感受,反倒顺手握住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薄唇轻抿,还是是一个懒洋洋的笑。
几个乞丐被吓得当即停止,两个怯懦的只觉心神顷刻被夺,小腿肚子都吓得直摆。
云歌鼓了鼓腮帮子,眸子子一转后笑起来,“你想气我,我偏不活力!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一个年青的乞丐耳朵被震得嗡嗡直响,心头火起,正想喝骂云歌,一个年纪大的乞丐想草拟原上传播的差遣狼群的狼女传闻,忙拦住了年青的乞丐,赔着笑容对云歌说:“小女人,我们的耳朵很好,听获得您说话。您快不要如许说话了,把狼群招来了,可了不得!我们这些不幸人,夜晚都在内里露宿,怕的就是它们。”
年纪大的乞丐当即承诺,表示其他乞丐随他分开。
地上的男孩子闻声展开眼睛。
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调侃,几分鄙弃,“富朱紫家的蜜斯,您仁慈纯粹的心已经向世人透露过了,我也被您的仁慈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着您的恩德,您能够骑上您的骆驼分开了。”
三哥吹了声口哨,就从榆树上轻飘飘地飞出,恰落在一匹不晓得从那里悄无声气蹿出的顿时。
他缓缓握住了手边的绣鞋,唇边的挖苦和邪气更加地重。
他的面庞融会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长处,线条既深切又温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非常的沧桑和邪魅。
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由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顿时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朱紫家的蜜斯,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消花那么多工夫。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希冀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我没那么轻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地上的男孩不怒反笑,放开了云歌的手,躺回地上,好似躺在舒畅的软榻上,笑得懒洋洋又舒畅的模样,唇边的挖苦不晓得是在嘲笑别人,还是嘲笑本身,仿佛透着哀思。
云歌忙点点头,这是自小和三哥惯用的计时体例,二十声,就是从一数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地上的男孩子还是笑得没心没肺的模样,黑玛瑙般的眼睛中,光芒点点,又冰冷如刀锋。
云歌眯着眼睛,笑着向几个乞丐施礼,笑靥如花普通柔滑,声音却穿云裂石如狼嚎,“大叔,真是对不住,我不晓得要说这么大声,大叔们才气听到,刚才说话太小声了。”
“我向来不是君子!也毫不筹算做君子!”
云歌焦急地大嚷:“三哥,我给你做‘风荷凝露’吃,是我新近想出来的菜式。”
面前这个十岁高低的少年,一身华衣,贵气逼人,坐在顿时傲岸得如一只正在开屏的孔雀,行动间如鬼怪普通悄无声气。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一声好似狼啸的声音,响彻林间,震得树上的叶子哗哗而落。
爱笑的云歌却敛去了笑,很当真地说:“被乞丐打不见得就是没用,他们以大欺小,以多欺寡是他们不对。”
云歌晓得三哥是说走就走的人,绝对不是恐吓她。
他固然穿着褴褛,躺在泥泞中,可神态崇高傲慢,让云歌感觉他如同一名王子,只不过……是……魔王的王子。
云歌本想当即就走,可看到地上的男孩一身的血,心中放心不下,仓促跳下骆驼去扶他,“小哥哥,你感觉如何样?”
男孩子躺在地上,目送着乌黑骆驼上的绿罗裙远去。
云歌笑道:“不吭声,我就当你承诺了。三哥,你有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