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安慕希城到啦!
“公爵大人,我们现在该如何办?”里昂男爵在一旁问道。
国王右边坐了两小我,一人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白面不必,罩衣上白底黑狼。
在说完了艾伦的盗窟雄师以后,也别忘了艾伦部下那帮杂牌贵族军队。艾伦部下固然没有了最大的安德鲁伯爵这个封臣,但是仍然还是有大大小小十几个伯爵子爵或男爵的。
没等艾伦走多远,就被带到了王宫当中。安慕希的王宫带着山南地区的简练,粗狂的气势。在色彩上多以红黑为主,同时还镶上了王室的金色,宣示着查理家属对这里的掌控。
“公爵大人?公爵大人?”里昂男爵眼看艾伦不对劲,并且越来越有丢失的偏向,从速出声扣问道。
艾伦略微一打量,大殿内一共四小我,为首一人身穿紫色丝绸罩衣,衣服上画上了无数朵金鸢尾花,中间的纹章是蓝底加上三朵金色鸢尾花,背后有三道黄色的横杠,四周是金色的缎带环绕,在鸢尾花的头顶则是一顶红色内里金色头箍的王冠。罩衣内里有一条金色的缎带从左肩搭到右肩,在胸前留下一道弧线,头上的王冠闪闪发亮,中间一颗绿宝石时而闪动出奥秘的光芒。
安慕希地处大陆的南边,并没有战马的培养基地,是以在之前很多时候的骑士都是没有战马的。为了对抗别的国度的骑士,在一代代人的改进之下,创出了安慕希双手大剑术。这类剑术是报告如何利用两米长的大剑来对抗马队。以后再一代代的改进之下,出缔造出了双手骑士剑术,单手骑士剑术,剑盾术等等。
另一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的年纪,一脸的大胡子,身上罩衣则是白底黑狮。
安慕希王国则是大陆上驰名的剑术王国。安慕希王国的贵族们因为传统都必须学习杰出的剑术,不管是双手大剑还是单手骑士剑。这个传统源于安慕希王国数百年来贫乏战马,逼不得已让步兵对抗马队的原因。
安慕希城已经有了一千年的汗青了。比起艾伦的埃西斯城根基上是同期间出世的,但是在五百年前,巨大的查理大帝带着安慕希城的两千名精锐开端南征北战,终究以一己之力三次打败了多国联军,建立安慕希王国,由此安慕希王国在大陆能够说得上威名赫赫。这也是直到现在安慕希王国一向保持了大陆七大国之一的职位,被各方所承认。
至于艾伦的乌拉诺斯家属的纹章则是白底玄色双头鹰,鹰的背后是一边盾牌,顶上有三颗黄色的星星,四周被一圈玫瑰花环绕着。
不过有一点要提到的是安慕希王国的特别兵种-安慕希双手剑士。
五十万人啊,这能收多少税啊!艾伦的眼里充满了漫天飞舞的金币,整座安慕希城直接变成了金山。
“当场驻扎!先生们,爵士们跟我进城拜见国王陛下。”艾伦一挥手,让他的军事总管盖伊将雄师队带到山脚下安营,本身则带着贵族们进城了。
综上,艾伦的七千人加上附庸的八千人构成了一万五千人的雄师,浩浩大荡的向安慕希城开赴。
王室的人早就获得了艾伦一行人的动静,早早的等在了城门口。简朴的扳谈一番就带着艾伦他们进城了。
“恩......恩?”被里昂男爵打断了脑筋里的胡想,艾伦终究复苏过来。
宽广的街道,来往麋集的商贩都在宣示着这所都会的繁华。不过艾伦也就看看,毕竟安慕希再好也不是本身的,并且艾伦有自傲把埃西斯扶植成大陆第一城!
这些固然伶仃来看不成甚么气候,不过加起来还是能看看的。
这个大陆上每个国度或多或少都有本身的特别兵种,像顿时要开战的莫斯利安帝国就有他们的北地战斧士,也就是被人们称为狂兵士的特别兵种。这些兵士是糊口中莫斯利安北方的游牧民,因为糊口环境艰苦,也导致了他们生性剽悍,悍不畏死。因为这些人凡是以部落为居,还保存着部分野人的风俗,吃人肉啊甚么的。是以也因为这些蛮横的习性而常常被大陆上的人所诟病,导致这支兵种在普通的军队体例中属于特别体例,即便在本国也必须与正规军分开安插。
等大殿里传来一声出去的声音后,推开大殿的门,将艾伦引进大门后,侍从重新恭敬的发展出去。
在王宫侍从将艾伦部下的小贵族打发去吃吃喝喝以后,带领艾伦来到了一座大殿当中。
颠末端五天的行军,艾伦带着雄师队终究来到了安慕希城。
普通来讲纹章学里,猛兽代表着英勇和固执。鲜花代表着知识与聪明。而利剑,盾牌等则代表了功劳。通过分歧的组合能够代表分歧的意涵。凡是纹章越是庞大的就代表着这个家属传承悠长,获得的功劳越多。很多时候贵族们在衡量一个家属力量的时候,从家属纹章就能看出一二。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看起来深沉内敛,坐在国王左边不动声色,胸前的罩衣是红色的底色加上玄色的城堡,城堡的两旁被一圈波折花环绕着,城堡的背后另有两把利剑交叉着。
幸亏艾伦解缆前向塞巴斯蒂安恶补了一番安慕希王国的纹章学和政治学,头戴王冠的自认是现在安慕希王国的国王陛下查理二世。左手的中男人就是和乌拉诺斯家属干系很近,帮忙艾伦继位的劳伦斯公爵。而右手边阿谁白面不必的小白脸,是安慕希南边的曼努埃尔公爵。大胡子就是安慕希王国四公爵中的最后一个,巴希尔公爵。
安慕希都会安慕希王国的都城。我晓得这是废话,但是我还是要说。你问我为甚么,那是因为把一个都会名字变成王国称呼,申明都会本身就是不成小觑。
“陛下,乌拉诺斯公爵大人到了。”侍从站在大殿以外恭敬的禀报。
艾伦第一眼看到这座都会,内心冒出的设法就是大!没错,这座都会和埃西斯城比,整整大了埃西斯城两倍。艾伦站在山丘上看着远处宏伟的安慕希城,数十米高的巨型城墙一向连绵到视野以外。本来艾伦感觉本身的埃西斯城具有二十万人丁,在大陆上如何也是排前几的都会了。但是看安慕希城的范围,起码能糊口五十万人。
凡是安慕希的双手剑士装备和骑士一样的板链复合甲,加上一把两米长的宽刃大剑,腰间另有一把单手骑士剑用来对付近身搏斗。
统共八千人的军队,此中重装骑士也就是那些贵族骑士,雇从骑士,封建骑士等,大抵在一千人摆布。这些就是大陆上通用的大杀器了。两千人的重装茅兵,五百人的弓箭手,五百人的双手剑士加上四千人的征召农兵。这就是统统了。
其他三人都是一副典范的贵族打扮,紧身的丝质上衣,下身是裙装裤子,最内里是一层广大的罩衣。在领口,袖口,边沿或用紫线,金线,绿线润色。最大的分歧还是在罩衣内里的家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