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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血族之礼!

“这血族之礼,就是血族的最高礼节,凡是在血族达成和谈或者立下盟约时用到。”暗夜公子先容说:“违背信定的内容时,血族体内的血液就会先凝固,经历七天的冗长煎熬,分化为水,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哦买噶,这是甚么把戏?”暗夜公子揉了揉眼睛,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道:“那只猴子从哪出来的?又去哪了?如何这碗血感受包含着好多能量啊?”

我淡淡的说道:“那如何能包管你的虔诚呢?不靠谱的部下,我可不敢收呢。”

“因为大姐姐标致啊,一看就是好人。”小萝莉嘟起了嘴。

我心中不平衡的说:“喂,之前问你时,不是说不能说名字吗?如何现在跟她一个照面就讲了?”

暗夜公子乖乖起成分开,他关上门后,我的就闭上眼睛,灵魂遁入了遗荒境

“真是个事儿逼。”我站起家,与他前去了郊区的农场。

“如何?我没骗你吧?”我笑着说道:“那猴子是我的小弟之一,像他这类存在,我部下没有一万也有几千。在不伤及小弟们性命的环境下,每个放点血加起来都能把你淹死!”

暗夜公子连连奉迎的道:“老迈,你可得尽早肯定完,我盼着成伯爵太多太多年了,乃至,在你身上,我还瞥见了成为侯爵、公爵的但愿!”

“血解?”我不明以是的问:“这是甚么意义?”

“法克,从速的行血族之礼,我手头另有要紧事得办。”我不耐烦的催促说。

“凤舞姐姐好。”

“尊敬的大人,请收下我的心尖血。”暗夜公子虔诚的说道:“把它喝下,就会融入您的灵魂,今后今后,我就是您的跟随者,永不叛变!”

我望着地上的羊尸,俄然有了个设法,就道:“你吸过妖兽的血吗?”

暗夜公子被我引诱的双眼直冒金光,他不竭反复道:“我真的有但愿成为血族之王吗?血族之王”

这时,凤舞已经抱起了小萝莉,说道:“走,今晚姐姐带你睡觉,房间另有一个标致姐姐呢。”紧接着二者就进了门。

白眉妖猴固然迷惑,但不敢违背,它咬破了手指,通过妖力逼出的血装满了大半个石碗。我意念再动,把白眉妖猴送回了遗荒境。

买羊时还算顺利,农场主给的代价不贵,我们分开以后,途中暗夜公子就把三只羊全数咬死并吸干了血液,然后他一边擦嘴一边说:“饱,太饱了,一个月不消再喝血了。”

这所谓的私事,指的就是去遗荒境将新归顺的族群们种下印记,套牢。

“临时不急,我要跟其他懂这个的人求证一下,万一被你坑了咋办?”我摆摆手说:“走吧,先回旅店,我另有些私事要办。”

我洗了个澡,就躺沙发上看起了电视,快天亮时睡了一个小时,然后起床练五禽戏。现在,凤舞、云寻另有小萝莉起床了,客堂就热烈起来。凤舞不知在哪弄了一副扑克牌,我们围在茶几前玩到中午,暗夜公子那厮终究返来了,他脸上另有好几个口红印,走到我身前说:“你真不解风情,我爽翻天了嘿嘿”

“放心。”我点了下头。

我让暗夜公子去房间待着,就问斯姆特朗说:“与您探听个事,血族之礼是甚么?可否详细的为我讲授一下?”

“呵呵,你这是在质疑我啊。”我意念一动,身前就呈现了只二重境顶峰的白眉妖猴,我四下看了眼,捡起那边一块石头,指尖灌注火元力挖出一个凹面,像碗一样。

“妖兽?那是甚么?”暗夜公子问。

“甚么?”暗夜公子难以置信的说道:“吹的吧?魔兽那么罕见,还每天能喝到?我晓得你那条三眼蛇是魔兽,可我并不喜好喝蛇血,因为它是冷血植物。”

妥了!

暗夜公子接到手,咕嘟咕嘟的喝洁净,他认识到这血不是普通的血,连碗底都舔的一滴不剩,接着闭上眼睛震惊的说:“这类感受就像当初吸那只老鼠精时一样的!可太少了,我离退化为伯爵还差了很多。”

“起来出去吧,然后把门关上先,一个小时以内不要让任何人来打搅。”我叮咛说。

之前斯姆特朗确切说过要把心尖血喝下,固然没法主动掌控行血族之礼的血族存亡,但对方敢叛变商定的内容就会开端血解,非常的霸道。而很多异人权势都会以这类体例吸纳血族成员。

暗夜公子踌躇了一会儿,他凝重的说:“我情愿对你行血族之礼,如有叛变,就会遭到血解而死!”

“那是血缘不纯的。”暗夜公子高傲的说:“我但是德古拉公爵的嫡派玄孙,怕光?不存在的!”

“好的!”

而这滴血液的色彩,红的晶莹剔透,就像红宝石一样。

“中间另有两位标致的密斯以及小美女,如何能如许戳我痛点呢?”暗夜公子勾手说:“我们去买羊。”

我探脱手,捏住暗夜公子的那滴心尖血,就将之抛入了嘴中,咽下去时,灵魂多了一道感到,这类感到恰是来自于暗夜公子,马上起,他就是本身的小弟了!

我引诱的说:“跟在我后边当小弟,保你每天能喝到那种血液,信不?”

斯姆特朗思虑了半晌,就说了关于血族之礼的详情。

我把石碗端到白眉妖猴面前,命令道:“放血。”

“捡到的。”我笑着把小萝莉拉到身前,为她先容说:“前边这位名字叫凤舞。”

小萝莉高兴的笑道:“我是爱丽丝,大哥哥捡到的。”

暗夜公子当即单膝跪地,他双臂交叉呈十字,吟诵着绕口的词语同时,身上的皮肤也变成了淡红色,持续了约么二非常钟,他十指的指尖别离呈现了一丁点血液,然后它们分开指尖在氛围中凝集成了一滴血液。

我愣在原地,妹的,清楚是我捡到的,如何就给你抱去了?

我泼凉水的道:“拉倒吧,被逐出了家属还在这得瑟呢。”

旋即,他又遗憾的说道:“但是,那以后,我再也没碰到过像那老鼠一样的魔兽,不然,怕是已成伯爵了。”

“血族之王?”

这跟暗夜公子讲的并无出入,如此,我便放下心的进了他的房间,说道:“现在就对我行血族之礼吧,碰上了我,也算是上帝对你不再吸人血的一个赔偿,假以光阴,别说甚么伯爵、侯爵、公爵,就算把你培养成血族之王,都有能够!”

没多久,我们返回旅店,斯姆特朗正在客堂看电视,他还一边感慨这么多年来社会的窜改。值得一提的是,窗帘全数紧紧拉合,没有透入半分阳光,我跟云寻问完才晓得,斯姆特朗是怕阳光晖映的。

我摸了下鼻子,难堪不已。

“魔兽啊”暗夜公子回想的说道:“吸过,但就一次,那次我实在饿极了,抓到一只会说话的老鼠,它比猫还要大,力量也很大,我差点翻车,破钞很大的工夫擒下了那只大老鼠,然后吸掉血液时,我发明这老鼠的血液,与浅显老鼠乃至别的植物的分歧,包含着庞大的能量,令我一下子从子爵中期步入了前期!”

“真真的吗?”暗夜公子冲动的攥住拳头,说:“我要跟你混,求淹死!当牛做马绝无二话!至心求淹死!”

我解释的道:“拿你们的话来讲,就是魔兽,比普通生物要强大很多的那种。”

“喝了尝尝。”我把石碗递向对方。

我侧头投畴昔一道嫌弃的眼神,就问:“吸血鬼不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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