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夜遇
一行清泪顺着金玲玲长满斑点的双颊滑落。我的心一阵酸楚,金玲玲对阿谁故去的那人还如此痴情,可见,他们曾经多么相爱!
我和庞飞龙互换了一下眼色,庞飞龙轻声问我:“你身上动员手电筒吗?”
没等胡老二站起来,庞飞龙飞将畴昔,一脚踩在庞飞龙的胸脯,厉声喝道:“不准动!”
庞飞龙的话说得铿锵有力,每个字都流暴露极大的严肃,别说胡老二,连我听了,我神情都不由得庄严起来。
胡老二见状,伸开五爪,罩着常芬芬的面孔,吼怒道:“你们不要过来!你们敢过来,我就抓烂她的脸,让这个烂货变成丑八怪,看你们还奇怪她不!”
当灯胆要学会的要本领就是给相亲两边缔造机遇。我见机地找了个借口,本身到四周的小树林里坐一会儿,让他们俩聊。
只闻声一声惨叫,胡老二松开罩着常芬芬面庞的右手,双手捂着眼睛。便在这时,庞飞龙一个箭步冲畴昔,一记重拳,啪的一声,打在胡老二胸部。胡老二仿佛一团败草,飞出好几米远,倒在地上。
猎奇心差遣,同时也是体贴金玲玲的人身安然,我跟了上去,喊道:“金姐姐,您这是要上哪儿?”
庞飞龙主动跟常芬芬握手,我重视到,常芬芬神采变了一下,非常娇羞的模样。而庞飞龙则显得有点内疚和严峻。
我走到墓碑前,将常芬芬解开:“常姐姐,你没事吧?”
“你的心上人?”我不解地看着金玲玲。
却见金玲玲感慨地说:“是啊!他在白骨岭,我不去那儿如何能找获得他?”顿了顿,凄凄地哭起来,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说似的,娓娓地说:“我没有后代,没有甚么亲人,在这个天下上,我最爱的人是他。他这一走,我的天下便是一片暗中。我每天行尸走肉似的,活得不晓得有多苦!现在是时候了,我该去陪陪他了……”
我和常芬芬、庞飞龙挑了块洁净的草地坐下。常芬芬奉告我,我给胡老二烧了符咒以后,她念他的名字,确切能镇住他。但是不久,跟胡老二干系很好的一个阴差帮胡老二去掉了符咒。胡老二又像昔日那样凌辱她。
胡老二挣扎了几下,乖乖地躺着。庞飞龙弯身伸手将他如拎小鸡般拎起来,再将他双手扭到背后。胡老二痛得龇牙咧嘴,刚才的狂傲之气荡然无存。
我给庞飞龙点了一下头,庞飞龙狠狠一脚将胡老二踢倒在地,警告他,今后再敢欺负常芬芬,他会对他不客气的。胡老二狼狈而逃,眨眼间消逝在茫茫夜色。
胡老二听了,公然一愣,以猜疑的目光看着庞飞龙。在这短短的一刹时,我以最快的度把手机拿出并翻开手电筒服从,并对着胡老二的眼睛照去。
我眼睛一亮,顿时觉悟过来。叔公跟我说过,鬼有三怕,一怕光,二怕红,三怕胆小。出其不料地用光照胡老二双眼,胡老二必然顾不上常芬芬。
公然,庞飞龙奉告我,他对常芬芬非常对劲,常芬芬也很喜好他。他们俩情愿结为冥界伉俪,要我帮他们配阴婚。我让庞飞龙把他的家庭住址奉告我,今后,再找个便利的时候到他家,把这事奉告他父母。
此次出来,我没带手电筒。不过,身上倒是带着一部具有手电筒服从的手机。这手机刚充满电,手电筒光也够亮。庞飞龙问我,我冲他微微地点了点头。
如果是白日在大街上,金玲玲的这一身打扮,绝对能吸引很多男人的目光,转头率很高。但是,大早晨的,又是在郊区的偏僻小道,她如此打扮,让我这个多次跟鬼打仗的人都有些惊骇。若不是认得她,我早拿出照鬼镜照她了。
庞飞龙非常感激,连声向我伸谢。担忧胡老二返来持续欺负常芬芬,庞飞龙将常芬芬带回到他的宅兆。临别的时候,庞飞龙怕胡老二找我费事,提出先送我归去。我不想让他在都会里因为亮光和过旺的阳气遭到伤害,回绝了他的美意。
庞飞龙听了常芬芬诉说,气得重重一拳打在地上,骂胡老二是个牲口。常芬芬问我,庞飞龙是谁?我给他们俩做了先容。
这么一想,我慌了起来。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这些看相算命的又是非常信赖运气和缘分。既然缘分安排我和金玲玲了解,在她即将出事的时候,我怎能袖手旁观?
暗淡的灯光中,金玲玲停下脚步,缓缓地转过身。目光落在她脸上,我倒抽了口寒气,差点叫出声来。她那张本来斑斓的面庞,这会儿有好多个斑点,那双大眼睛,深深地堕入眼窝,一点光芒都没有,木然得仿佛死人的眼睛似的。
胡老二哈哈地狂笑起来,说:“就凭你?你算老几?你想管老子的闲事也能够,不过,你得先成为鬼才行!要不要,我现在帮你实现欲望,让你到冥界做鬼啊?”
“你要去白骨岭?”我禁不住叫出声来。
待我会心肠址了点头,庞飞龙对胡老二说:“胡老二,我也是一个鬼,我总该有权力管冥界的事儿吧?你能够不晓得,我生前还是名差人。你如果乖乖放了她,我就不计算今晚的事儿了,你如果不放的话,哼……”
胡老二如此放肆,我气得将拳头握得紧紧的,恨不得冲畴昔,用打鬼鞭狠狠地将他抽一顿。但是,常芬芬落在他手里,我那里敢转动?他如果然把常芬芬破相,常芬芬在冥界的日子别提有多惨痛!
常芬芬站起家子,摇点头:“我没事!”
我把声音放和缓下来,说:“胡老二,你多次在鬼界反叛,莫非就不怕冒犯冥界律戒吗?莫非你就不惊骇被关在天国,永久不得翻身?”
前次,金玲玲跟我说过,她已经仳离。厥后又谈了个男友,筹办跟他结婚的时候,他俄然暴毙。难不成,金玲玲重新找了个男友?仿佛不大能够,自从长了绝命之以后,她身材衰弱得仿佛重症病人。如此身材状况,她还能去找工具?并且,谁会看上她?
“是啊,我的心上人!”金玲玲凄然地笑了笑:“他在白骨岭好孤傲的,我要去白骨岭陪陪他!”
我一时不晓得该如何安抚金玲玲。任何的说话在她和那人的这份爱情面前都显得很惨白有力。我难过得微微地低下头,悄悄地感喟了一声。等我抬开端再看金玲玲,我吓得一声尖叫,差点晕厥畴昔。
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有多少人的爱情能跟他们比拟?而真正的爱情,一旦天各一方,或者阴阳相隔,其中凄楚,唯有局中人才晓得。
庞飞龙接着说:“待会儿,我转移他的重视力,你用手电筒照他双眼!”
直到玉轮爬到正空,在小树林里投下点点光斑,庞飞龙才走出去。没等他开口,我借着照鬼镜看到他嘴角挂着的一抹浅笑,便猜到了个大抵。
我和彭飞龙怔住了,立在原地,不敢畴昔。≥≧这个胡老二脾气暴躁,把他激愤,我并不思疑,他会将常芬芬破相。
别说是早晨,明白日都没几小我敢去白骨岭。金玲玲是不是疯了?
金玲玲细心地看了我好一会儿,才用非常衰老的声音说:“是你呀,小哥!我去跟我的心上人相会!”
走了大抵一半的路程,从一栋倾圮的屋子边颠末时,我看到右边的小道上,有小我快步朝着白骨岭的方向走去。此人走路的姿式扭摆幅度很大,我感觉有点眼熟,因而停下脚步多看了几眼。
金玲玲的言利用我严峻起来。因为,任何人,在出事,特别灭亡之前,总喜好说一些跟死有关的话,做一些跟死有关的诡异之事。金玲玲今晚的身材状况非常可骇,她又说这些不着边沿的话,难不成她今晚要出事?
我劝说道:“金姐姐,你是不是身材不舒畅?如果身材不舒畅,你归去好好歇息一下。有甚么事,今后再考虑好吗?”
金玲玲又是凄然一笑,说:“我那里有甚么不舒畅?这会儿,我舒畅得很!我顿时要见到他了,我要和他好好说说话,我要好都雅看他……他的身材还会是那么强健吗?会的,必定会的!他见到我,必定会满怀柔情地喊我小甜甜的,我已经好久没见他了,好久,好久,呜呜呜……”
这一看,我怔住了。那人不是别人,而是美艳少妇金玲玲,她身穿一套玄色的连衣裙,乌黑的头飘散在肩头。
这么晚了,金玲玲要上哪儿呢?她身上的绝命痣还没点去,按理,她的身材应当很衰弱,应当在家里保养才对。但是,她竟然单独一人出来,来的处所又是郊区。
常芬芬的宅兆在郊区,位置有点偏僻,间隔公交车站另有好几千米的路程。夜黑路长,我脚下生风,吃紧地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