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黄袍加身(上)
“不好!”李渊终究将难以开口的话说了出来:“母亲清楚是妒忌七姨母,清楚是在与她争风妒忌,清楚是妒忌她抢走了你倾慕的随国公。你们二人争斗了一辈子,别再争了!”
埋伏在暗处的尉迟迥,正等着杨坚的脚迈进了寝宫,便能够发号施令了。却不想,杨丽华抱着阐儿,带着两位皇后和嫔妃们俄然赶到,都穿带孝服,哭哭啼啼地闯了出去:“圣上啊,你如何能抛下我们就走了呢?”
尉迟迥对身边的甲士们道:“十足都给我上,不管男女大小,格杀勿论!”
尉迟迥哈哈大笑:“你们已经是穷途末路了,快把小皇子交出来,我还能留你全尸!”
杨丽华带着阐儿和后宫的嫔妃们在后宫处哭作一团,那些本应当埋伏在宇文赟寝宫的甲士们,也都被斩杀殆尽,李渊带着兵士保护着内宫,不言而喻,此次杨坚得救,李渊定然是首功。
到了内宫,却已然是乱作一团了,宇文赟的寝宫传来浓烈的腐臭气味,因为沙华没有做好有效的防腐,导致宇文赟的尸首已经腐败。
“母亲为何要这么做?杨家与我们李家乃是血肉嫡亲,相煎何太急啊?”李渊慷慨激昂隧道。
阐儿在杨丽华的怀里吓得哇哇大哭,杨丽华一边安抚阐儿,一边呵叱尉迟迥:“随国公勤政爱民有何错误?你这个本该在万里以外的罪臣,本宫又怎能信赖你不是矫诏?”
阐儿吓得紧紧抱住杨丽华的脖子:“母后,我怕——”
“我们李家现在有甚么不好的?我秉承了父亲的爵位,现在也是很有功劳的将军,儿子会尽力为李家争光的,母亲千万不成做这等不义之事啊!”李渊道。
昨夜沙华展转了一夜未曾安眠,却起得很早,李渊测度本日必有大事情要产生。为了摸索母亲沙华,李渊亲身做了肉羹送到沙华的房内。沙华焦急要走,却被李媛媛死死胶葛,无法之下,沙华只好说出了暗害之事。
尉迟迥拿出宇文赟的遗诏:“圣上的遗诏在此,命我诛杀权臣杨坚,谁敢禁止杀无赦!”
随后,内里传来狠恶的打斗声,本来是杨广和杨勇兄弟二人想闯出去,却被内里的兵士们禁止了,层层包抄难以冲破。
尉迟迥命身边的甲士:“你们去把小皇子抢返来!”
杨丽华道:“你休想!”
杨坚保护杨丽华母子:“尉迟迥你疯了吗?小皇子的命你也不顾了?”(未完待续。)
“我这都是为了你好,凭甚么他们杨家能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我们李家偏要这般不幸,你祖父和你父亲死得早,留下我们孤儿寡母活得如此艰苦?而他们杨家,父亲恩爱、子孙合座,女儿还是当朝皇后,老天为何要厚此薄彼?”沙华情感冲动地说道。
“你懂甚么?现在箭在弦上,容不得涓滴的踌躇不决,滚蛋!”沙华推开杨坚,踏上了马车。
看着一起的尸首以及风中异化的血腥气,伽罗又眩晕地难以安身,却还是要强撑着往里走,想明白到底产生了甚么事情。
杨丽华悄悄对杨坚道:“只要皇子在身边,他们才不敢轻举妄动,父亲再对峙一会,唐国公一会就赶到。”
李渊捂着印着红指模的脸:“醒醒吧,母亲!你不杀姨父,尉迟迥莫非就会放过他?他但是恨透了姨父,你想一步登天,他何尝不想踩着你的肩膀完成他的野心?岂不闻唇亡齿寒,如果杨家没了,尉迟迥岂会容得下我们李家?”
当沙华想到那一句:“尉迟迥莫非就会放过他?”提示了沙华,如果尉迟迥不受节制,将杨坚给杀了,并非是本身想看到的,事已至此,她能极力来节制局面了。
“混账!”恼羞成怒的沙华狠狠抽了李渊一耳光:“如何跟母亲说话呢?真是大逆不道!”
杨坚认识到了不妙,正要退后,尉迟迥恐杨坚跑路,当即打折甲士们冲了出来。
“母亲这么做,就是为了让你为李家争光的呀!”沙华抚摩着李渊的面庞:“只要撤除了杨家的权势,我们李家必会被重用。你的女儿也嫁给小天子,你也成了国丈,一步登天的感受岂不是更好?”
沙华本不想让李渊卷入这场暗害,恐担忧万一事情败儿子遭到连累。而沙华越是坦白,越是行迹非常引发了李渊的主张,当李渊发明沙华同尉迟迥暗中暗害,统统都了然于胸了。
杨坚受命来到皇宫,发觉到了皇宫非常的温馨。寺人道:“宫里的人都在圣上的寝宫候着呢。”来到宇文赟寝宫的门前,杨坚又闻到了腐臭的味道,寺人又道:“圣上克日俄然爱吃鲍鱼,故而有这般的臭味,随国公见笑了。”
沙华莫名其妙:“我何曾说过要杀了他,只不过是要将他拿下罢了。”
杨丽华抱着阐儿,走到尉迟迥的面前:“大胆尉迟迥,不得无礼!”
李渊本想去禁止杨坚的,刚到了杨府门口,就听到了宇文述和伽罗的对话,恐时候赶不及,便直奔皇宫而去。进了皇宫上马,径直来到永寿宫,让杨丽华带着两位皇后、皇子和嫔妃们前去宇文赟的寝宫闹,只要人多,信赖尉迟迥也会有所顾忌。叮咛安妥,转而去了陈山提和元晟的府上,告之尉迟迥暗害造反,他们的女儿深陷险境。这么一来,便又多了两位帮手,他们带着各自留守在长安的兵卒,与李渊合兵一处,杀进了皇宫。
李渊惶恐:“母亲要杀了姨父?”
杨坚护住杨丽华母子:“皇后带着皇子快走,莫要让他们伤了小皇子。”
上了马车的沙华,回想着方才李渊所说的话,却都说中了她的内心。她妒忌了伽罗一辈子,和伽罗争斗了一辈子,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把伽罗踩在脚底下。可这冗长的一辈子,看到的倒是伽罗比本身越来越好,而伽罗现在的糊口,沙华以为本应当是属于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