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攻略男主计划

第七十一章 以身相许吗?

沈毅无语的看了他一眼:“我才方才吃完饭,饿甚么啊,又不是大胃王。”

老头用力的吸了一口烟,狠狠的吐了出来:“第二天,林子里就开端漫出一层又一层的血来!把统统的地盘都给染红了!把统统人都给吓坏了,差点全部村庄里的人都要搬走,厥后又传闻内里不承平,到处都在兵戈,住在这深山老林还能够躲一躲烽火,这才没搬,持续住下去了。”

“我没说这个。”林宵盯着他,“我们走得仓猝,也没筹办甚么鸡血之类的,这村庄挺小,并且又科学,如果你……进食被他们瞥见了,指不定会把我们轰出去。”

沈毅沉默了一会儿,俄然开口问道:“林宵,你悔怨了吗?”

“不管如何开端,不管是以如何的体例开端,不管是因为甚么,依靠也好,感激也罢,对于我来讲,都算开端了,我想要的是这个成果,而不是过程。”林宵的别的一只手环上了他的腰,悄悄的笑了一下,“不过你既然想要多一点的时候,我也给你,归正你人就在这儿,也跑不了。”

老头吸完了最后的一口烟,把烟蒂踩在脚底下,用力的搓了一下,把它踩灭了,然后昂首看着他们,一脸的语重心长:“娃娃们,我们这林子固然有研还代价,但是也不能够为了研讨,连命都不如果不是?你们还年青,家里另有长辈牵挂着你们……”

林宵有点儿莫名其妙:“后甚么悔?”

沈毅设想了一下阿谁画面,有点儿想乐:“那估计我跑得比你快。”

“以是。”林宵愣住了步子,看向了他,在阳光下漾出了一个笑容,“以身相许吗?”

“啧啧啧,德行!”老婆婆白了他一眼,碍着在外人面前,她不好说甚么,又看向了他们两小我,笑得和颜悦色,“两个小娃娃,来,用饭了,我们这里没啥好菜,姑息着吃点儿吧。”

沈毅也是第一次做血族,不太清楚到底一只血族在不喝血的环境下能撑几天,归正他现在感觉还好,并没有突发症呈现。

而如果纯真的因为林宵帮了他忙,陪他出世入死就承诺他,跟他在一起,这类豪情未免也太随便了一些。

到目前为止,对于林宵到底是依靠更多还是喜好更多,或者是二者都有,这两种感情已经掺合在了一起,分不开了,让他无从在这类环境下精准的辩白到底本身是不是真的喜好他。

沈毅瞅了他一眼,摸不准他到底是开打趣还是说真的,此人不管是说甚么都是很当真的神采,他叹了一口气:“来得及,你没有任务做这些,我身为血族的一分子,这是我应当做的。”

就在这时,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老婆婆,围着围裙,手里还拿着锅铲,嗓门儿挺大的喊了一声:“用饭了!”

此时恰是午后,出了门在村庄里一逛,走两三步便能够瞥见笼着袖子在家门口坐着晒太阳的,干农活的,皆是一派宁静安好的氛围。

他说着就想往前走,低下了头,成果刚没走出两步呢,就被林宵给拉了返来,圈在了怀里:“我当真的。”

瞥见老头手上的烟,瞪了他一眼,挥动动手上的锅铲:“又抽烟!”

沈毅没昂首,就任由他这么抱着本身,悄悄的叹了一口气:“林宵,我不晓得我本身是如何想的……”

老头儿正在眯着眼睛抽烟,闻言,往四周看了看,低了一下头,低声道:“哎哟喂,我跟你们讲,这内里有了不得的东西!”

老头儿立即把手一缩,背在了身后,含混的想乱来畴昔:“没抽,就抽了两口……”

“内里很……不洁净。”刚好一阵风吹过,将老头儿的烟吹散了开来,他那双衰老的眼里尽是惊骇和畏敬,手里捏着的烟都忘了抽,“你们这些搞研讨的娃娃,最好是在林子内里研讨,可千万别出来,自从几百年前的那件事以后,几近没人敢出来了,本来出来的路都荒了。”

沈毅渐渐的也跟着他的身边走,两小我出了村口,离村庄越来越远。

他抬开端看着他,把头贴向了他的胸口,喃喃道:“给我一点时候。”

林宵:“……”

稳妥起见,还是得好好的探听一下动静,做好充沛的筹办,然后一起单刀直入,直捣黄龙。

沈毅唇角弯了一下,头在他的胸口上面蹭了蹭,低低的回应了他一声:“嗯。”

沈毅不想做这么不负任务的渣男。

小木桌上面摆着四个菜,标准的三菜一汤,还炖了一只土鸡,正披发着浓浓的香味,固然烹调伎俩简朴,但是倒是土生土长的原生态,看一眼便让人食指大动。

还没说完,老头就打断了他的话,瞪了他一眼:“你们小孩子家家的又懂些甚么!我跟你们讲,在几百年前,第一任村长带着村民迁过来没多长时候,有几个外来人就来了我们村庄,穿戴和打扮都很奇特,一看就不是端庄人。他们还带了几辆马车,马车里装的甚么东西除了他们以外没人晓得。在村庄里停了几天,进了林子,然后就走了,成果第二天……”

“嗯?了不得?”沈毅来了兴趣,“如何个了不得?”

林宵很共同的暴露了猎奇的神采,带着点半信半疑,也抬高了声音:“几百年前?这么久之前的事情了啊?现在都是科学社会,甚么事情都能够用科学来解释的……”

顿了顿,他又弥补:“我就是怕……”

两小我的步子都放得很慢,也不自发跟着融入了专属于村庄里的浑厚慢节拍的糊口。

沈毅在他的怀里动了一下。

“就是……”沈毅考虑了一下本身的言辞,没敢去看他,“一言不发的跟我走,来到这么一个深山老林,说不定连命都没法儿包管。”

老婆婆笑眯眯的,还一个劲儿的夸他们能吃,跟她儿子一样。

他顿了一下,咽了口口水。

血这类东西吧,对于血族而言是必须品,就像食品于人一样,但是一样的,也不是一天不喝血就会死,人不用饭也能够顶几天呢,像是钱多多这类含着金汤勺出世的血族,根基上没体验过找不到血喝,或者缺血喝的痛苦,只如果他想要,甚么样的血他都能够喝到。

在提到血这个字的时候,他下认识的舔了舔嘴唇,用力的抿了一下,逼迫本身把重视力全都转移到老头和林宵身上。

林宵没说话,往前走了两步。

以是他们现在是在会商谁跑得比较快的题目吗?

目睹着白叟唠叨起来就有没完的趋势,林宵很及时的又递上了一根烟,眼睛都没眨一下就承诺了下来:“是,您说得对,我们包管只在林子外头研讨,绝对不出来,。”

“听起来好伤害啊。”林宵一本端庄的点了一个头,“现在转头还来得及吗?”

沈毅借着他的力站了起来,两人一同走进了屋子里。

林宵和沈毅明显都是没吃过隧道的乡村饭的,吃得津津有味,把几个菜全都扫荡洁净了。

沈毅愣愣的听完了这段传闻,有点儿懵:“一……一全部丛林的血啊?还浸出来了?您这传说有点儿不靠谱吧,血又不是水,会不会是甚么红色颜料或者是其他的东西甚么的……”

丛林就在面前,离村庄很近,枝繁叶茂,大片大片的浓绿拔地而起,离丛林近的地上覆上了一层厚厚的枯叶。

沈毅:“……嗯,看环境吧。”

吃完了饭以后,林宵主动去帮他们洗了碗,然后便跟沈毅出了门,想先逛逛,踩一下点。

“钱多多,我晓得你在想甚么。”林宵伸手握住了他的手,用力的捏了一下,一下又一下的摩挲着他的掌心,“但是我不在乎这些虚的。”

古言有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老头斩钉截铁,信誓旦旦,非常必定,活像是当年他亲眼瞥见了一样:“不成能!村志上面就是如许写的,血,就是血!一两小我还能弄错,但总不成能一个村庄里的人都弄错了吧?我还小的时候,听一些村庄里的白叟提过当年的事情,他们都说这林子邪门得很,让我们别靠近,说一出来就出不来了。”

林宵伸手捂住了他的嘴,脸上的笑容清澈敞亮:“有我在,没甚么好怕的。”

沈毅有点儿想笑,弯了一下唇角。

“你饿了吗?”林宵问他,往他的肚子那边瞅了一眼。

沈毅和林宵是初来乍到,甚么都还不体味,具有这么奇异的一股力量的血族之花,藏身于这么一片阴沉幽深的丛林中,能够想见,这片丛林定然不浅显,如果在一无所知的环境下冒然闯出来的话,很有能够连花都还没瞥见就落得个连死都不晓得如何死了的了局。

“我们不挑食,啥都吃。”在地上蹲着陪白叟聊了这么长时候的天儿,林宵的腿有点酸,他站起来,在原地蹦跶了两下,伸手将沈毅扯了起来,“走,用饭了。”

“你不消担忧。”沈毅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几天不喝……也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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