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最后那一寸
这边赫连岳收到来信,阅毕,大喜过望。立马差人复书,写道:“将军此来,只为一战?”
公孙雪回:“这就解缆。”信一送走,公孙雪收回将令,全军向正西方向开赴。
到傍晚时,北地马队达到距鲜卑人五十里处。公孙雪命令不再进步,当场安营,并派出几个精干标兵,趁着夜色骑马到鲜卑营寨前,弯弓搭箭送出来一封战书,上写:“日出之时,我必来战。公孙雪。”
赫连岳先开的口。只听他哈哈大笑道:“将军俄然拜访,不知所为何事?”
“好!”
“嗯。”
实在不但赫连岳利用战锤作为兵器,游牧民族都喜幸亏疆场上利用战锤啊狼牙棒啊之类的敲击钝器。这不但是因为他们力大无穷,更因为汉人喜好穿甲胄,用刀剑之类的轻兵器去进犯还得对准缺点,费事的很,不如用这类挥动起来动能大的兵器,将对方连甲带人一起砸烂。
跟着公孙雪将旗一展,震颤民气的战鼓声骤起,兵士们挨次出城,铁流沉寂如夜,连他们身边的高大战马也寂然无声。待他们在城外的空位上排好阵型,向着北方开赴时,刹时变得像是奔腾的巨浪、暴怒的长龙,在燕云大地上风驰电掣,所过之处烟尘漫天,地动山摇。
“你比我更不想死。”公孙雪语气中带有一丝嘲笑。
“脱手吧!”赫连岳不再多言,拍马冲来。他的两柄战锤加起来六百多斤,放地上得五个壮汉才气抬动,现在被他挥动得呼呼生风,有雷霆万钧横扫江山之势,且不说血肉之躯,即便是铜墙铁壁挨这么一下,也得地动山摇,嗡嗡震颤。
赫连岳剽蛮的脸上笑容不改:“哦?即便我不拦在山口,他可有那本领上得山去?”赫连岳此话有理,因为想上聆仙山的人现在都长眠于山腰了。
他的兵器是一杆腊白长枪,看起来工致不足,刚猛不敷,若被赫连岳的战锤击中,恐怕会回声而断。
“这就是我们之间较量的独一成果,或许将来会窜改,但目前是如许。除非是你或者我变得更强。”公孙雪说。
这时又一封信被箭送到,谈天持续。赫连岳问:“解缆了吗?”
这几封信传下来,天已经快亮了。在公孙雪大账里目睹了全程的低垂揉着黑眼圈,对中间的章怀东说:“这俩人是我见过的最无聊的人。尼玛,大战前夕和敌手聊起了微信。”
此时赫连岳已可俯视公孙雪。他大喝一声,一手持锤护在身前,一手举锤用力砸下。这一下的力度如同陨石撞击,目睹得公孙雪连人带马就要化为肉泥。
“老端方,就我俩,其别人看着?”
又是如许!又是如许!又是如许!首要的事情说三遍!
“如果你真将我击败,当时我必然已是个死人,你想看本身脱手摘便是,何必问我?”
低垂很想去百丈崖前旁观公孙雪和赫连岳之间的出色大战,但他晓得时候贵重,一刻也迟误不得。公孙雪固然心态轻松,但只要率军队上了疆场,一刀一枪的血拼就是动真格的。低垂不再废话,略微清算了些东西,就和章怀东等人出了营帐,悄悄骑着马与雄师队分离,往聆仙山入口而来。
“对不起,你当个壮劳力还能够,一起过日子就算了。”公孙雪竟然也有诙谐的时候。
他汇集父亲流散的旧部,东征西讨,所向披靡,在三年以内使得赫连部落权势生长到极盛,一举压过宇文、慕容、独孤、斛律和拓跋五大部落,成为鲜卑三十六大部落之首。
“这就不是我操心的事情了。”公孙雪说。
现在赫连岳骑着他的吃人巨马,好像一座蓄势待发的小山。而劈面的公孙雪身材纤瘦,虽戴着一副虚张阵容的面具,却仍然像是小鸟见了老鹰。
“在哪战?选址。”
“正西十里,百丈崖前。”
以往他只晓得步兵和马队的辨别在于一个无码一个有码,而他是偏好前者的。本日一睹当代马队的真颜,感受了那种看多少场院线大片都难以体味的打击力,才明白为甚么中国汗青上的那些游牧民族不过戋戋百十万人,却总能使南边的庞大帝国束手无策。
公孙雪仍然是冷酷如水,直言不讳道:“有位朋友想要上山去,但是你挡住了来路,以是我只好请你过来,好让他畴昔。”他实在是懒得扯谎。
“等复书到了再走吧!”低垂建议,“不得不说,如许谈天还挺好玩的。”
赫连岳的战锤生生止在半空中,没有砸下去。此时它距公孙雪的头顶只要一寸的间隔。
“第二十三次了!就不能换一种结局吗?”
半个时候后,公孙雪复书:“恰是,战否?”
一万鲜卑马队在赫连岳身后,五千北地马队在公孙雪身后,人不动,马不鸣。两边早已风俗了围观者的角色,看两位主帅纵情厮斗。
低垂心中感慨:仅从这扯破江山的气势来看,幽州的北地马队被称为天下第一雄师是当之无愧的!五千人步队的阵容看起来都如此震惊,那么十五万北地马队一齐行动起来呢?难怪宁岱曾说幽州牧公孙雷有野心称帝,但是谁手里有支如许的军队不想和天子掰掰手腕?
“畴昔数十战我们都未能分出胜负。如果此次能够,我倒有个设法。”赫连岳眸子一转。
赫连岳身长九尺,虎背熊腰,肌肉暴鼓,双手各持一柄三百斤重的精钢大战锤,就连胯下的坐骑也是罕见种类的战马,通体覆盖着北极熊一样的长毛,在身形和力量上比同类大出很多。更可骇的是,相传此马不吃草,只吃死尸,每天都会垂着鲜血淋漓的大嘴在死囚牢四周转来转去,只等赫连岳一声令下,便可大开贪吃之宴。除此以外,若无赫连岳的束缚,它还会在疆场上猖獗进犯其他战马,其残暴脾气和巨大抵型使得它有如百兽之王,常常还未开战就迫得对方战马委靡胆怯,输了气势。
现在公孙雪像是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但是围观者并没有产生涓滴的冲动或者担忧情感,反而都暗自叹了一口气,感觉无趣。
强者之间难分胜负,不是因为没法相互击倒,而是因为能够相互击倒,以是才不能将对方击倒。这个事理公孙雪和赫连岳都懂。
自小就心高气傲的赫连岳发誓毫不坐视光荣数百年的赫连家沦为他姓的奴婢,因而他单身到万里以外的北荒绝域学艺。世人不知他在那边有如何的奇遇,只晓得他六年后返来时,已是草原上不成对抗的战神。
“又是如许。”
“又是如许?”赫连岳哭笑不得。
虽说一晚没睡,但公孙雪清秀的脸上毫无倦意,反倒更显精力。他淡然地看了低垂一眼,说:“确切好玩。曾经有次我们率军对峙了三个月,也如许聊了三个月。经历的厮杀太多,你就会发明统统都是游戏。你也是时候去玩你本身的了。”
“战!”
又半个时候后,赫连岳复书送到,上写:“不战何如?”
而公孙雪手里的长枪呢,大伙不消看也晓得,寒亮的枪尖此时距赫连岳的咽喉也不过是一寸的间隔。
而幽州境内矿山遍及,能工巧匠颇多,精美铠甲的制造源源不竭,将每一个北地马队武装到了牙齿,鲜卑人最善于的弓箭战术面对他们反而是华侈时候。这就是为甚么公孙雪敢带着五千名马队应战一万名鲜卑马队的启事。并且鉴于此次行动的目标,只要用阵地战将鲜卑人驱离聆仙山便可,并不需求停止围追毁灭。
“如果你被我打败了的话,可否摘上面具让我一睹真容?到现在我都不晓得你长甚么模样!”
赫连岳与公孙雪本年都是二十五岁,但与后者分歧,他十二岁时便落空了父亲,只剩下一个五岁的弟弟赫连泰与他相依为命。当时的赫连部落群龙无首,堕入分崩离析的状况,牛羊人丁逐步被虎视眈眈的强邻朋分蚕食。
目睹得赫连岳瞬息之间已达到面前,公孙雪竟然无动于衷,稳稳地在马背上坐着,手里随便提着长枪,毫无脱手的意义。
而汉人对于游牧马队最喜好用的就是弓箭了,因为后者的皮甲面对锋利的钢铁箭头实在是不堪一击。在疆场上,汉人弓箭手方阵几轮齐射下来,奔腾吼怒的游牧马队们顿时人仰马翻,丧失惨痛。是以聪明的酋长们都采取迂回偷袭战术,从侧翼进犯不擅近战的弓箭手。
“或许下一次,我就会不顾统统地砸下去。”
“好!”
软榻上熟睡的章怀东被他吵醒,嘟囔了一句:“你才无聊,竟然陪着聊了一夜。”
“不必再见。”
“你说。”还是是冷酷的语气。
“哈哈!”赫连岳仰天怒笑,“五年来我一向在想这副面具下会是如何的一张面孔,你会不会是个仙颜的女子。如果这是真的,我不吝统统代价也要把你变成我的女人!”
同为马队,鲜卑马队的战力远不如幽州北地马队。这是因为鲜卑人的金属冶炼技术程度低下,能造些堪用的刀剑已属不易,对于精工细造的铠甲出产,便束手无策了。以是鲜卑马队常常以简便的皮革为战甲,这使得他们矫捷性虽强,防护性却差,面对汉人的强弓硬弩亏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