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湮华

第三十六章 争宠手段

奴儿越和冥王亲热,赫连翊就越恨不得将它扒皮抽筋炖来吃,特别是还被他给晓得,冥王竟然是条雄蟒,不管是如何起的争端,赫连翊的目标是越来越明白了――他是不败的,哪怕,跟个牲口斗!

打这今后,横行挽棠苑的冥王,多了颗够不着的眼中钉,有事没事的,它就趴在卿心的鸟笼下晒太阳打盹,看似悠哉喧闹,相处甚欢,可连烟翠和小栾都晓得,这冥王定又在揣摩着:如何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卿心偷出来,生吞活剥……

招摇了一阵子,寻见冥王的去处,回过甚来拉着奴儿到冥王盘身的树下,将鸟笼搁在一边的石桌上,当着冥王的面,掀起了布罩子,现出笼内困着的那只通体乌黑的凤首鹦鹉。

随后赶来的烟翠和小栾面面相觑,这几年傍着黎山,大师也都不是没见地的人,这鹦鹉除了标致点,瞧着仿佛没甚么特别,也不知赫连翊对劲甚么劲。

那昂扬的调子,那放肆的口气,那倨傲的神情,像极了赫连翊。

甚么叫人至贱则无敌,看看赫连翊就晓得了。

当然,赫连翊有此见地,不完整解除心机感化,毕竟姒黛方才往贰心口窝子上狠狠的戳了一刀,而他又非志愿性节欲多时,就算对旁人来讲,看惯了奴儿那张不堪入目标脸,再看她完美无缺的身材,那也是绝对激烈而震惊的视觉打击,何况,她今晚的睡姿又这般尽情而娇媚,叫赫连翊如何能不心驰神驰?

如许过了半个来月,六月月朔这天,赫连翊在挽棠苑耗到日上三竿才分开,这已算是变态,没想到比这更变态的是,才过了个把时候,他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的提了只蒙着布罩子的鸟笼走进了挽棠苑。

它们两个小眼瞪小眼,足有半盏茶工夫,就在小栾悄悄靠向烟翠,策画着悄声问问,这一蟒一鸟是不是筹算对视到天荒地老时,那鹦鹉俄然出声嚷嚷起来:“来人,把这货扒皮抽筋,洗了炒炒,给孤下酒。”

天顶天的,赫连翊从不漏下,每晚半夜来,天明去,虽他说过不准给旁人晓得他来此,可他此人压根就跟低调沾不上边,如何能瞒住七窍小巧心的烟翠和小栾?

那番令人喷饭的插说,自是笑谈一桩,可有一点赫连翊倒是坚信的,那便是醉深梦酣的人,常常比醒着的时候,更加实在。

第三个早晨,天将擦黑,赫连翊就抱着个大青酒坛翻入挽棠苑,阴沉着脸,叫奴儿非常惴惴,他却不发一语,细心当真的将坛内的酒喷洒在奴儿寝殿的每一个角落。

赫连翊叫奴儿,奴儿兀自沉酣,那蟒蛇倒是警悟起来,收了方才的涣散,然后,当他的面,卷住锦被一角,将奴儿露在内里的春光,一寸寸遮挡,大功胜利后,特特从奴儿脚下钻进被窝,循着被面下惹人浮想连翩的曲线,缓缓而上,最后从奴儿胸口处探出小脑袋来,以头顶轻蹭奴儿的下巴尖,明晃晃的跟他请愿。

只是,却有个非常碍眼的家伙粉碎了这完美的一幕,那该剥皮抽筋的黄金蟒,竟盘绕着奴儿的身子,尾巴稍勾绕住奴儿小巧的脚踝,腰腹横过奴儿的双腿间,小脑袋贴着奴儿的胳膊,发觉到他的视野,举高脑袋向床边看过来,待到瞧清是他,竟又丢过来一抹轻视的视野,现出懒得理睬他的神情,重新服帖的枕着奴儿胳膊,缠绵去了――奇耻大辱啊!

那鹦鹉突地见光,调试了好一会儿才开端偏着小脑袋察看四周环境,直至对上冥王。

为了和冥王争宠,他真做到了无所不消其极的肮脏,幕僚说美人计非常好用,他不吝捐躯色相,可就算脱光了,那不懂审美的丑八怪对他也是毫无反应,干脆投其所好,美人计不可,就用美鸟计。

醒着的赫连翊,是放肆而放肆的,可一旦睡下,却斯文又和顺,据此为证,他便经常顾影自怜,长叹短叹:“孤本纯良,何如乱世淘沙,孤若弱兮便为鱼肉,任人之刀俎随便宰割兮,实乃情非得已兮,呜呼哀哉!”

究竟证明,喜好往挽棠苑里钻的雄性生物,骨子里的都暗藏着非常活泼的好斗基因,谁能设想,身为一国之君的赫连翊,竟和一条蟒蛇杠上了,还杠得如此不亦乐乎!

冥王盘在他蹲过的那根横梁上,还在用那轻视的视野看他忙忙活活,待到酒气氤氲开来,冥王的表示垂垂分歧,赫连翊纵身一跃,攀上横梁,与冥王对视一阵后,将坛底的酒全洒在了冥王身前,果然逼得冥王连连畏缩,赫连翊抛开空坛,哈哈大笑,傲慢道:“雄黄酒,传闻过没?小样,跟孤斗,你还嫩了点。”

由此,已升任御史大夫的化简,三不五时无语望彼苍:比老朽还酸兮,比吴潜还伪兮,比少叔秉脸皮更厚兮……

他眼中的奴儿,很傻很天真,不想入了梦,竟是如此浓艳而妖娆,不过三年光阴,连以婀娜著称于世的姒黛到了她跟前,也要暗淡无光,被比下去了,她还仅是个十六岁的少女罢了,想必加以调教,定是风骚不成限量,啧啧,看那胸、那腰、那腿……他在大风大浪里扬过帆,小小暗沟,翻不了船的,以手背拭去人中两旁温热的液体――鼻血么,没甚么大不了的!

小栾扑通一声颠仆在地,烟翠亦呛咳起来,奴儿瞪圆眼睛盯着那鸟,只要赫连翊对劲洋洋的摇扇子,慢条斯理道:“此乃卿心,是孤亲身调教的,名字也是孤取的,女儿家,还是要养些高雅的宠物来玩,才愈显矜贵。”说完,别有用心的拿眼梢子瞟了冥王一眼。

蛇虫怕雄黄,是他专门逮人问的,他确切用了心机,却拨错了算盘,忘了原是要和冥王争夺侍寝权,有些本末倒置,只当赶走了冥王,便是大获全胜。

他越是看那冥王不扎眼,奴儿就仿佛越要偏袒它;

成果,一觉天明后,仍置身在模糊的酒味中,可身边却已没了那芳香的和顺,赫连翊一跃而起,倒也懒得顾忌会被人发明他的踪迹,挨着个殿门踢开,终在廊道绝顶的角殿里找到搂着冥王睡得畅快淋漓的奴儿,那该死的大蟒见他寻来,还用那猥亵的小脑袋在奴儿胸前蹭来蹭去,没把他鼻子气歪了。

闻听此言,奴儿差点被本身的口水呛到,翻了翻白眼,懒得理他,冥王也是非常轻视的睨了他两眼,走了。

奴儿坐在石桌边,双手撑腮,抬眼望了回天,暗道:就算你这厮不先容,大师伙也晓得这鸟是从哪儿学坏的。

赫连翊眸中迸出戾气来,丢开网罗来的吃食,操起乌金折扇就向那黄金蟒逼去,却在距它天涯之遥生生顿住――它和奴儿实在过分靠近。

这一夜,他给奴儿灌下好多酒,将她锁在身侧,当然,软玉在怀,身材比脑筋更快做出反应,只是,大大的绝望,奴儿不便利……

最后,赫连翊也只咬牙丢出一句:“你给孤等着!”败兴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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