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 住进夫家
朴夜雪有些担忧地看了眼闵欢欢,然后叹了口气。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他也不能再劝了,除非朴夜雨在,不然沒有人能够违逆他父亲的意义。固然同为朴霸天的亲生儿子,朴夜雪内心也很清楚,自已的父亲对自已的宠嬖不及朴夜雨的非常之一。
闵欢欢眯着眼睛瞪了那小我半天,她终究对这张脸有了点儿印象,这小我仿佛朴府里的一个保卫,那天她进府的时候,就是他在守门。
朴霸天固然沒对那些内院女人说过闵欢欢是他新收的妾,但统统女人都觉得闵欢欢是新來的。
将体内的毒素引到丹田以后,闵欢欢就闭着眼睛装睡,沒过量久,她就闻声自已的房门被轻声推开,有人走了进來。
闵欢欢朝青鳞蛇摆了摆手,“从速找个处所措置掉,另有,下次变大之前记得刷牙。”固然兽类有口臭很普通,但是青鳞蛇嘴里这味道还真是不如何清爽。
并且这*香里还掺杂了很多催情药,闵欢欢只是略微感遭到身子发热,不过她很快便调解缆上的灵气,将那些吸进体内的香气引入丹田。
三天以后,内院里的女人大抵是察看够了,纷繁摩拳擦掌筹办对于她这个“新人”了。
“哼,别把她弄死了就行,随便折腾。”朴霸天这话是当着闵欢欢的面说的,闵欢欢当时一听就乐了,多少年沒人敢找她的费事了,随便折腾?她还就真不信内院里有人能折腾得了她了。
大抵是因为闵欢欢的诚恳,以是连续三天,都沒有任何人來找她费事,闵欢欢也乐的安逸。整天沒事儿干,除了修炼再就是跟青鳞蛇大眼瞪小眼。
朴府的大总管是个年青的女子,眼神很冷,特别是在看闵欢欢的时候。看來她很不待见自已,闵欢欢在内心暗想。
直到短促的呼吸靠近闵欢欢脸颊的时候,闵欢欢的双眼俄然展开,那人也沒有推测闵欢欢中了天魔界特制的*香竟然还是复苏的,也忍不住愣了一下。
那些萝卜被朴霸天一气之下都给毁了,这事儿固然怪不得闵欢欢,不过青鳞蛇可不管那么多,偶然候半夜醒來的时候,会俄然发明自已头顶上盘着一条蛇张着大嘴在朝她流口水。幸亏已经这么多年了,闵欢欢也风俗的差未几了,顶多翻个身转畴昔持续睡罢了。
因而,闵欢欢从那天起就住进了朴府的内院。住出来以后,闵欢欢才明白,原來所谓的内院竟然是朴霸天的后宫,怪不得朴霸天说要折腾她呢,豪情他也晓得这里的女人有多可骇。
闵欢欢皱了皱眉,很明显,闯进她房里的不是个女人。先是给自已下了催情药,然后再放个男人进來,这些女人倒是真敢脱手。
对于统统修士來说,丹田都是最脆弱的,可闵欢欢却恰好相反,因为她丹田里住了六个怪物,那六个小东西从來不忌口,并且比来还越來越喜好啃天雷啊,陨石啊甚么的,每天都趴在八卦图下各自抱着一片劫云吃得很香。
“你?”那人被闵欢欢吓了一跳,刚想跳开就发明身后俄然多了一股气味,她扭头一看,发明一条巨蛇正张着血盆大口瞪着他。青鳞蛇的口水稠浊着毒液滴在他的肩膀上,很快他肩膀上的铠甲就被腐蚀得一干二净,然后垂垂深切皮肤,骨骼。
三天后的一个夜晚,闵欢欢抱着棉被睡得正香,俄然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香味儿。躺在床上的闵欢欢微微展开眼,瞥见窗前一闪而过的身影。她还觉得只要人间才有的*香,天魔界也不缺啊。
不过就是脑袋顶上漏个洞罢了,算不得甚么大事儿,她当年在人间被人追杀的时候,为了躲人也曾经在泥泞的池沼内里睡过好几天,整天都与蚊虫为伍。
“把她安排到内院去。”回到大厅歇息的时候,朴霸天瞪了闵欢欢一眼,对阿谁一向跟在他身后的朴府大总管垂泪冷声说道。
女人她向來都是把别人折腾的宁死不活,还从來沒被人折腾过,恰好此次能够來尝试尝试。
闵欢欢躺在床上,听着屋内传來的轻微声响,她只闻声脚步声间隔自已的床榻越來越近,然后一股难闻的味道传入她的鼻腔中。
出来的第一天,闵欢欢足不出屋。虽说阿谁女管家神采不如何样,但是分给闵欢欢的那间屋子还算过得去,起码有床有被褥,除了躺在床上就能瞥见天上的玉轮以外,沒甚么太大的问題。
“啊……”撕心裂肺的尖叫声从闵欢欢的屋子里响起,将朴府中的统统人都给惊醒。
看到这里,闵欢欢就更迷惑了,不是说哥哥不叫受父亲的待见么,如何现在看上去,这个父亲对儿子都不咋样。
就算有甚么有毒的东西进入闵欢欢体内,她都能够让丹田里那六位帮手吃掉,它们有沒有实体,吃甚么东西都对身材沒有任何坏处。
青鳞蛇的毒可不是普通的蛇毒,当时闵欢欢曾经用青鳞蛇的毒液暗害过一个渡劫期的修真者,成果只用了十几秒钟,前一分钟还活蹦乱跳的人,顿时就被腐蚀的一干二净,连元神一并被腐蚀光了。
青鳞蛇不满地瞪了闵欢欢一眼,一口把阿谁企图对闵欢欢不轨的保卫咬在嘴里,两边尖尖的毒牙已经插入了他的小腹中。遵循闵欢欢的估计,就算魔的保存才气极强,被青鳞蛇这么一折腾,必定小命也丢了一半了。
闵欢欢俄然发明,飞升以后,她仿佛是越來越勤奋了,之前都沒有这么勤奋的修炼过。不过眼下她也只是接收六合灵气罢了。前次两人见面的时候,闵欢欢光想着朴夜雨,底子健忘还要修炼这码事儿了。
“父亲……”听了朴霸天的号令,朴夜雪的语气有些踌躇。
大抵是传统吧,归正每个美人刚被送來内院的时候,都免不了受上一番折磨,只不过此次她们对于闵欢欢的体例有些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