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九章好汉与狗
“张枫,给弟兄们一条活路,领受他们,他们混口饭吃不轻易,成吗?”他要求我。
陆霸天满脸寂然的吐了几口血,他已经完整站不起来了,只能坐在地上,满脸寂然苦笑道:“我输了,愿赌伏输。”
陆霸天冲到我的跟前,匕首往我喉咙切割而来,这一次我完整没有闪避。
我咬着卷烟,在世人的目送中,缓缓走了出去,佛爷的惨叫声,谩骂声,对我来讲,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实际就是这么残暴,你不敷强,就要被人所代替。
实在我挺喜好这家伙的,但是现在不是招降的好时候。
我微微向他的尸身鞠了鞠躬,统统弟兄尽皆鞠躬,送别这位南门扛把子。
陆老迈,一旁的独臂青年,吼怒一声冲了过来。他这一动,猪头、韩斌与几百兄弟同时逼了过来,眼瞅着团战要开。
我的行动也博得了南门弟兄的敬意,每小我都放下了手中的兵器,让开了一条道。
统统的南门弟兄全都跪了下来,韩斌等人也尽皆低头,目送这位老迈拜别。
山子当即拿来了鸟笼,陆霸天抱着鸟笼,口中收回啾啾的声音,然后浑身一硬,不甘而亡。
“江湖险恶,江山轮番坐,这是命!”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
一夜之间,东南西北四门一统。我成了名副实在的四门老迈,江北判官的名头如日中天。
我嘿嘿的笑了一声,向他勾了勾手指,如同鄙弃一只渣犬普通。佛爷当着这么多人,固然很没面子,但现在我势大,他也无可何如,赶紧笑说:“张老迈,我们但是联盟,都是给黄公子听差……”
刹时他满身被紫色闪电包裹,浑身直抽搐,那串他引觉得傲的雷珠法器,爆裂而碎。
“现在江北尽在我手,黄三郎父子在我眼中,一文不值。另有,我从不属于黄家,这就是我们分歧的处所。”
山子跪在陆霸天的跟前伏地痛哭,他在这圈子里也混了这么久,深知江湖风波险恶,我没杀掉陆霸天百口,并给他厚葬已经是仁至义尽。
“张枫,你敢叛变黄公子?”他大呼了起来。
论口碑最好的是龙三,做他的小弟,吃穿都是最初级,最气度的。最有义气的是陆霸天,此人对外人暴虐,但对本身的弟兄绝对是方才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耸峙不倒。
大哥!
佛爷神采大变,他的双眼尽是惊骇。从我戏谑、冷峻的目光中,他认识到我并非黄三郎的人,我只不过一向在操纵他罢了。
陆霸天,你跟我玩雷,那就是找死!
陆霸天是凶险狡猾,但毫无疑问,他对弟兄,对家人是很关爱的。最让我佩服的是,他掌控南门这么多年,始终未曾屈就黄三郎、龙三等权势,毫无疑问,他比佛爷这类见风使舵之徒要有骨气的多。
“韩斌,把他的尸体送回家里,同时,好生安葬!”我叮咛道。
山子一把推开韩斌,抱起陆霸天的尸体,在世人的目送下缓缓而去。
但佛爷是出了名的狗性,见到好东西就想抢,本身吃饱,耀武扬威,部下的弟兄,倒是混的极差。
我打了个手势,部下的弟兄围了过来,数十人围着佛爷,举起了手中的砍刀、棍棒。
这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江湖前辈,但这就是江湖,他必须给我让位,他必定被这个期间所淘汰,也许今后,也会有新人,把我挤下去,是一样的。
“张枫,你小子好样的,竟然连陆霸天都干掉了,而后全部江北城,就是你我兄弟的了。”佛爷一见危急消弭,亲信大患陆霸天也死了,顿时眉开眼笑的走了过来,与我称兄道弟。
这,这如何能够?陆霸天不敢信赖的看着我,完整不敢信赖,我为何俄然对他的雷电之威,俄然就免疫了。
其实在场的兄弟,在道上混了这么久,内心都稀有,谁的品德好,谁是牲口牲口。
我嘴角扬起一抹邪笑,冷森森道。一股紫色的雷电从我胳膊上的白莲中猛地飞出,沿着匕首反透入陆霸天的身上。
“嘿嘿,张枫,我的拳头不好受吧!就你想跟我玩,还嫩了点。”陆霸天对劲的扬着拳头,鄙视的看着我。
我揽过他的肩头,笑眯眯道:“佛爷,实话奉告你,在我眼中,你就是一条狗。一条没皮没脸的渣滓狗,你在四门混了这么多年,也算是一方人物,有人不做,偏要做狗,成心机吗?”
“山子,鸟,鸟笼……”他抬起手道。
好,那我就先送你去见阎王爷!
跟着匕首切近我的脖子上的肌肤,他的神采大变,他不明白为甚么我涓滴不躲。
说白了,这小我就是浑身狗气!没小我样儿。
陆霸天身上青光更胜,往我冲杀了过来,此次我没有任何的闪躲。
与我比拟,他那边面包含的雷电能量,底子微不敷道。要晓得我但是被真正紫色的天雷轰击过,前次杀猪妖时大难不死,雷电之威就包含在了我的体内。
我嘲笑道:“欢畅的太早了吧,我算过了,你今晚必死无疑,以是胜者只能是我。”
别叫了,像你如许的人,活着也没多粗心义,下辈子最好投胎,去当狗吧,猪头一脚踢翻他,同时下达了斩杀令。
陆霸天眼中流下了不甘、落寞的眼泪,紧紧握着双拳:“还是你仁义啊!江北落在你手上,我心折口服,弟兄们跟着你,远比跟着我要有前程……”
成王败寇,无话可说!
而道上口碑最差的就是郭驼子、佛爷,郭驼子是每种,不思进取,再加上北门的人气比较差,一向是垫底的。
我本来还不晓得如何应用,但方才陆霸天的那一拳雷电反而汲引出了躲藏在我体内的雷电,恰好,他成了我部下的第一个不利鬼。
他已经被我的雷电震裂了五脏六腑,活是不成能了。
韩斌他们一见我亏损,就要抢上前,我抬手制止了他们,擦掉嘴角的血站了起来。
电光火石间,我伸脱手,一把捏住了他的匕首,电光在我的手上闪动着,但我没有涓滴的痛苦。
陆霸天举起了手,颤声道:“山子,不要!”
庞大的天雷之威,震的陆霸天浑身直抽搐,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电流之下,乃至能够清楚的看到他的骨骼。
我点了点头:“我也不是赶尽扑灭之人,你放心去,你的家人、孩子,会有人好生安设。至于你的弟兄,尽可散去。”
佛爷一见猪头凶恶,固然很无法,却也是无话可说。
方才他那一拳,我并非躲不过,只是想尝尝他的手上到底有多少斤两。不得不说,陆霸天确切很强,但还不敷够杀我,特别是他的雷劲,对我来讲,的确就是充电器。
但是他部下的弟兄,却没有一个吭气的。在场的三位老迈,方才陆霸天为了本身的兄弟战死了,博得了尊敬,而我的仁义大气,也是让世人佩服不已,唯独佛爷,他的表示分太差了。
他的雷珠法串,是早些年在外埠,一名高人赠与他的,内里包含着天雷之气,能力惊人,固然有些年初了,法器有些耗损,但内里的雷威也毫不是浅显人能够抵挡的。
枫哥!
“好了,你该走了!”
猪头伸手抵住他的胸口:你是甚么狗东西,也敢与枫哥称兄道弟。
将心比心,面对我绝对的权势,谁会给他卖力?
“弟兄们,你们还愣着干吗,有人要杀我。”佛爷大声的叫唤了起来。
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