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收心
到了此时,他二人所想的,已经不是彻夜的跨海奇袭能不能到手了。而是不管碰到任何环境,都不孤负徐洪三的拜托,不孤负朱总管这番国士之礼。毕竟全天下找不到第二支淮安军,也找不到第二个,仓促见过几面,就敢把性命交给本身的豪杰。
恰是秋暑未褪时节,每小我穿得都非常薄弱。是以脱掉常服以后,傅友德立即暴露一身虬结的腱子肉。徐洪三恋慕地扫了两眼,笑呵呵地上前帮手,“这套软甲分为三层,除了最外边的一层乌钢软丝外,里边还顺次衬了一层鲁绸,一层棉布。即便不套里衣,也能直接穿戴。并且还能透气,远比板甲风凉!”
第二十二章收心
不管面前的软甲是用乌金所编也好,顽铁所织也罢。编织如许一套满身甲,恐怕起码要数十丈细线。而将一块块铁锭打形成线,得花多少野生?多少光阴?说是铁杵磨针也不为过!以是传说中的金丝甲,几近每一件都代价连城。顿时就要将一件代价连城的宝贝穿在身上,让丁或人的肩膀和心脏,如何不感觉沉重?
“徐某本领寒微,彻夜我家大总管的安然,还要多多奉求两位。”见傅友德和丁德兴二人都换上了淮安军的打扮,徐洪三也不客气,拱拱手,低声要求。
都是军中男儿,倒也没那么多讲究。徐洪三冲门外打了个号召,很快,便有人将傅友德的铠甲也送进了船舱。但是,当二人伸手翻开托盘上的粉饰时,却立即被面前的事物给吓了一跳。愣了愣,手掌刹时就僵在了半空当中。
前次从朱重九那边领铠甲,还是客岁春季的事情。当时傅友德奉赵君用之命,带着五千兵马来帮手淮安军南下。自恃有功,感觉不管从朱重九手里拿甚么东西,都理直气壮,以是底子没将那一套板甲当何为么贵重之物。却千万没想到,时隔一年多,朱大总管手里,竟然还留着本身当时所选之物的尺寸,每一件,都分毫不差!
“徐将军放心,除非我们两个都战死了,不然,毫不会让人伤到大总管一根汗毛!”傅、丁二人慎重点头,答复得异口同声。
说罢,又将右手举到额头边,冲傅、丁二人行了个怪模怪样的礼。然后转过身,带领着一众近卫快步拜别。只留下地上的旧衣服和旧靴子,东一件,西一件,混乱的摆在二人面前,仿佛二人先前的表情。
“刚好,傅某已经很长时候没有亲身上阵杀敌了。今晚有了这套盔甲,恰好去为大总管斩将夺旗!”有些话,内心晓得就行了,底子不消说在明处。傅友德干脆利落地戴上头盔,改换战靴,随时筹办提刀出战。
“这刀也不错!丁某使着正顺手。”丁德兴笑了笑,顺手抄起徐洪三留下来的秋水雁翎刀,于灯光下渐渐擦拭。(注1)刀也是全新的,用的是淮扬工坊特有的冷锻技术。刀身长四尺,柄长七分,二分宽窄的刀体呈均匀的三角型,正反开刃,上面还锻压出了四条血槽。一看,就是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
“这,这,丁某何德何能,敢,敢蒙大总管如此厚爱!”当即,丁德兴就感觉内心发烫,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二人是前后脚插手的淮安军,相互之间本能地就有一种靠近感。在看很多题目时,观点也非常类似。是以谈谈说话,倒也不觉沉闷。正聊得热烈时,舱外俄然传来悄悄的叩门声。丁德兴从速起家将门拉开,正暴露徐洪三浑厚的笑容。
在刀身下部靠近椭圆形刀镡位置,则清楚地铭记着四个银钩铁画的汉字,“还我国土!”
“这身金丝软甲,穿起来很舒畅。”傅友德沉默了半晌,哈腰将本身的旧衣服和旧靴子一件件拾起来,仔细心细摆在了徐洪三留下的木托盘中。不管畴昔在徐州军中有多少遗憾和光辉,此后都像这些旧衣服和靴子般,跟他傅友德完整无关了。他现在不是宿州军的弃将,而是淮扬大总管帐下一卒,只要大总管旗号所指,就会奋勇向前,百死而不旋踵。
最后占山为王时,他也是恨极了一向骑在大伙头上作威作福的蒙前人。而这五六年于绿林和红巾军中打了无数个滚下来,他却发明,人的善恶底子不能简朴的以族群来分别。像朱重九麾下的阿斯兰、俞通海这类,固然身为外族,但是只要要你拿他们当兄弟,他们也会将肠子掏给你,底子不在乎甚么一等四等。而像卷了徐州军器炮叛逃到朝廷那边的李思齐,则是放着好好的红巾大将不做,甘愿去给蒙陈腐爷当狗,令人底子没法将其视为同类。
“蒙前人里头,也有很多有情有义的豪杰豪杰。汉人里边,也不缺李思齐那样的坏种!”傅友德笑了笑,非常无法地解释了一句。
“丁将军,末将奉大总管命,给您送铠甲来了。您从速尝尝合不称身。”一边捧着个木托盘往里走,徐洪三一边笑着解释。目光偶然中扫到傅友德,又冲后者拱了动手,持续笑着说道:“另有您的,傅将军,您的铠甲也末将让人一起也带过来了。正筹办给将军送完以后,就立即给您送畴昔。要不,末将干脆直接给您拿过来算了!”
“起码,傅某还没见过比他更有本领,有胸怀的!”对此,傅友德倒是非常同意,点点头,笑着拥戴。
“朱总管是个豪杰!”丁德兴想了想,俄然从嘴里又冒出了一句。
“是我们淮扬大匠院方才开辟出来的,全军高低目前只要十套。大总管说你们两个都是初来乍到,怕疆场上有闪失。就命末将专门送了两套过来!”唯恐傅友德和丁德兴二人不敷冲动,徐洪三笑了笑,不动声色地弥补。
“我倒不是担忧丢失方向,我是担忧,担忧岸上到时候策应不及时!”丁德兴神采微微发红,讪讪地解释。“朱总管派去提早一步登岸的,传闻是几个蒙前人。他们固然说早已跟蒙元朝廷那边没甚么干系,但,但毕竟非我族类!”
与之前具有过的板甲比拟,金丝软甲在分量上,起码轻了七成。并且手肘、膝盖,腰肢等处皆能够轻松以任何角度弯折,对矫捷性的影响微乎其微,正合适他这类技艺纯熟的虎将。穿在身上,的确是如虎添翼。
一边高傲地做着申明,他一边缓慢地高低移脱手指。半晌工夫,就将傅友德给打扮了起来。正所谓人的衣服马的鞍,新铠甲一穿在身上,傅有德立即仿佛脱胎换骨。整小我从内到外透着豪气,令旁观者为之好生目炫。
注1:乾道元年(公元1165年),南宋军火监开端新造一种刀类兵器,因其形如大雁的翎毛,故定名为“雁翎刀”。刀长在90cm高低,宽4cm,从刀身三分之二处向上曲折。正面全刃,背面从首部向下开刃十五cm摆布。有两至四道血槽不等。为军中利器,官方制止制造发卖。
拜淮扬工坊越来越庞大的范围所赐,现在满身板甲在东路红巾当中已经不算太新奇。像傅友德和丁德兴这类曾经身居显赫位置的勇将,几近每人都曾设备过一套。但传闻中西域那边能工巧匠所制,兼具防护力和矫捷性的金丝软甲,倒是平生第一次见到。谁也没法估计它的代价。
“多谢徐将军!”傅友德客客气气地还了个礼,大声答允。
“另有头盔、战靴和战刀!”徐洪三又从近卫们手里接过一个托盘,将其放在傅友德脚下。“大小都是按照傅将军之前留在我们大总管那边的尺寸配的,应当方才好!”
金丝甲,传说中的金丝软甲!完整由一根一根棉线般粗细的金属丝编织而成,胸口和小腹等处,还伶仃覆盖了几片精钢护板,将关键部位遮得密不通风。更可贵的是,不管是编织铠甲的金丝,还是庇护关键的精钢护板,竟然全都呈乌云般色彩。不管是白日还是夜间穿在身上,都不会有星点儿反光。一旦混入人群,就很难被敌军的神箭手辩白出来。
不过这此中到底是甚么事理,傅友德本身也想不清楚。总感觉这些事情,用一句“良臣择主而侍”底子解释不清楚。可除了这类似是而非的论调以外,其他说法与他本身看到的究竟相差更远,更没法申明身边正产生着的统统。
“请转告朱总管,傅某今晚定穿戴此甲,跟随摆布!”傅友德早就横下心来将性命都卖给朱重九了,是以表示就比丁德兴平静了很多。先捧起铠甲,深深朝徐洪三躬了下身子。然后敏捷直起腰来,三下两下将本身本来的武将袍服剥落于地。
“那徐某就未几废话了!”徐洪三上高低下打量了二人一番,笑着点头。“明天船开得有点儿快,差未几再有半个时候摆布,我们就能进入胶州海湾。届时,十五艘战舰会一道抢滩,请二位将军务必做好筹办!”
“丁某彻夜,愿与傅将军结伴而行!”丁德兴也敏捷吸了几下鼻子,在其他几名侍卫的奉侍下,敏捷脱掉宿州军的常服,换上淮安军的软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