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日晖城】
在这条南北长约万里的地带,有两处最为狭小的山区,被前人斥地了两条绿色通道,拦腰将无尽荒凉截成了三段。这两处绿色通道,都不到百里,别离叫涝酒之路和承平路,因为有大周武国和银月帝国专门的护路军队,是以是大周武国和银月帝国商贸相同的最大包管。
轩辕无命的目标,是靠近大周武国边陲的一处血金工会。
轩辕无命天然也是赶了畴昔,感遭到氛围中多了几分津润的味道,晓得这是一处绿洲,对于从远处戈壁中荒山中走出来的人来讲,这里就是天国。
据传,现在的日晖城主就是夕阳王,他还是一个神隐境的武神。
当然,占地数百万平方千米的无尽荒凉,几近相称于大周武国国土面积的五分之一了,在舆图上倒是南北走向的长条形地带。
传闻,有人曾经在南漠血腥区看到过圣兽。
轩辕无命眸光一冷,他上辈子最讨厌这类不讲次序的人,以是他给直接运转灵能,如同钉子一样钉在原地。
但是三十年前,出了一个自称夕阳王的人物,以刁悍的气力震慑住了群雄,并在这里组建了一只血金武装团,武装团的名字,就叫“日晖”。
那大汉神采一变,朝这男人欠了欠身,然后瞪了轩辕无命一眼后,朝别的的柜台走去。
轩辕剑给轩辕无命的舆图就是他曾经用过的一张舆图,上面另有一些处所标红了,注了然是极其伤害之地。
不过可贵的是,轩辕无命在进入南漠血腥区时,竟然迎来了血腥荒凉一年都可贵有几次的雨天。
那大汉手扣在轩辕无命肩膀上,却惊奇地发明他竟然掰不动轩辕无命。
轩辕无命昂首,轻笑:“没事,恨我的人那么多,他又算老几?”
“好你个小子,竟然敢跟爷来这一手?”那大汉撞到了身后的人才止住身形,勃然间,身上灵能泛动,就要踏步朝轩辕无命后颈脖掐去。
如果在宿世,这类处所鸟都不会来拉屎,除非是一些应战极限的徒步观光者,才能够会呈现在这,也绝对是要做好死在内里的筹办。
“我现在也是血金猎人啊,我还是血痕猎人呢!”轩辕剑非常高傲这一点:“这也就是这些年我没有决计去交代任务,要不然就算混不到帝号,弄个金痕绝对不再话下。”
的确,轩辕剑在十年前,为了出去历练寻求机遇,活泼于大周武国、银月帝国和戎蛮武国诸国的血金猎人圈,到处接取一些血金任务。
或许是因为毗邻南海的启事,南漠血腥区的水汽更浓一些,也有血腥荒漠独一的一片泥沙池沼。
轩辕无命晓得血金猎人级别,分为白痕、绿痕、黄痕、蓝痕、紫痕、血痕、金痕,和冕号帝级。
荒凉的大地向来不会嫌弃是甚么水,刹时就接收得干清干净,那种贪婪劲让人咋舌。不一会儿,轩辕无命目光所能看到的处所,又全数变成暗黄色的沙石。
是以轩辕无命也没有去凑热烈,而是找到了一处前人刚走的柜台。
那大汉只感受右手被一股间隔一弹,就将他整小我都弹了出去。
就在芬琳将一份表格交给他时,身后大堂中辩论的人群中挤出一个大汉,直接探手朝轩辕无命肩膀抓去,同时口中说道:“小子,别挡着,爷先办事。”
神隐境的武圣,这在武灵大陆任何一个处所,都能够算是强者了。就算是放到宗门去,那也是能独当一面的存在。
轩辕无命踏进分站时,就见到大堂里挤满了人,一群人在狠恶辩论着甚么,仿佛随时能够演酿成全武行。
这片荒凉因为由戈壁、戈壁、荒漠、部分绿洲和山脉构成,在分歧的地区叫法不一样,但是比较大众的叫法,那就是血腥荒凉。
之前的日晖城也不叫日晖城,只是一个边塞驿站。当时候很混乱,也没有这么繁华,除了几家旅店堆栈,和一些能镇得住场面的赌场倡寮外,根基上没有人住在这里,平白华侈了如许夸姣的一片绿洲。
这些小国很小,不是占空中积小,而是人丁基数小,小到大周武国和银月帝都城没兴趣蚕食,而任他们作为缓冲。
看到那些人的妖宠,轩辕无命更加的驰念燛五。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一道身影如同鬼怪一样滑到他身前,那是一个身着暗红色长衫的男人,明显应当是工会中的执事,他神采清冷地沉声道:“这是血金工会!”
夕阳王是个很有手腕的人,他收伏了浩繁三教九流的人物,定好了诸多端方,让这里的次序变得稳定了下来,然后才花了三十年的时候,逐步生长成现在的境地。
轩辕无命这个时候,才认识到,本来他父亲轩辕剑曾经也是个血金猎人。
风卷残云,转眼无影,烈阳再一次出来烧烤着这片独特的大地。
“懂点先来后到的端方,滚!”轩辕无命沉哼了一声,灵能从肩膀涌出。
究竟上这里就是一个城镇,城镇名为日晖,这里南漠区一块乐土,但是在外人看来,这里是滋长险恶的处所。
此中南漠血腥区,轩辕剑也没有少呆。
轩辕无命接管了轩辕剑的建议,出了幻灵宫地点,回到天涯天涯以后,一起向西北行进,进入了南漠血腥区。
有人说,大周武国统统的盗贼、杀人犯和神经病都活泼在这个都会。
“噢,本来是个新人啊。”芬琳恍然道:“请交一块九品灵晶,然后将这个表格……”
血腥荒凉,是大周武国和银月帝国的散修武者非常中意的险地,此中南漠血腥区更是三大区最活泼的。
这片绿洲还很大,活像是一片丛林,还是带着一口不小湖泊的丛林。
从父切身上也能够看出,一个优良的武者,如果没有一块拿得脱手的血金猎人徽章,那是很丢份的事。
沙原域和天涯域本就属于气候很枯燥的地区,而越靠近血腥荒漠,这气候更加枯燥,氛围的水分仿佛全数消逝,呼吸间都是那种焦灼的味道。
“除了绿色通道,血腥荒凉另有三组血金猎人比较常用的活泼线路,而最靠近天涯天涯的一处,就是南漠血腥区。”
不过都会却并不混乱,轩辕无命能看到一些一队队穿戴黑衣的法律者走来走去,心头也明白,这是一个办理得还不错的都会。
雨下得很大,很短促,就仿佛彼苍垂怜这片干枯的大地,泼下几盆洗脚水。
真正走到近前,轩辕无命才发明,这里竟然具有一个都会。
没有甚么高大的城墙,但是入目看畴昔那些灰黄交集的修建,起码能糊口数万人,如何算来也是一个小城。
当然,导致血金猎人活泼的启事天然不会是因为有一片独特的泥沼,而是因为南漠血腥区出没的妖兽级别要比其他两个地区都更强一筹。
当然,这只是传闻,血金工会方面对血腥荒凉的伤害评级并没有达到最初级,只是比地陷魔林要高一级罢了。
沙暴气候,也是血腥荒漠最常见的气候。
现在这个女子正眸光如水的看着轩辕无命,眼睑轻眨,眼神非常勾人。
当然,另有一个启事,那就是这些小国地点的处所,是对浅显人来讲苦寒瘠薄,而对中低阶武者群体来讲,又是非常血腥凶恶的荒凉。
轩辕无命眉头轻扬:“我想成为血金猎人。”
能达到血痕级别,申明轩辕剑曾经有一段时候在血金猎人群体中很活泼。
究竟上也的确如此。
那么大的雨,却仿佛连大地都很难浸湿。
轩辕无命并不急着赶到银月帝国,他筹算以游历的体例,高出血腥荒凉,在得当的时候进入银月帝国。
但是,轩辕无命每前行几里路,就能碰上一个或者一批武者,步行或者骑马,另有骑着各种妖宠的。
“帅哥,我叫芬琳,有甚么能够帮到你呢?”这处柜台站着的是一个银月帝国妙龄女子,棕发碧眼,身材很好,一对浑圆的胸将衣服撑得紧紧的,让人有些担忧能够会把衣服撑破。
大周武国和银月帝国固然号称邻居,但是在两个巨无霸之间,却又一片两不管地带,这些地带乃至有一些逃犯和叛军构成了一些自主的小国。
轩辕无命并不筹算走这两条路,要不然达不成历练的目标。
因为日晖城内,最发财的财产是打赌、色情和竞技等方面。
“小帅哥,你可要谨慎点,阿谁家伙恐怕恨上你了。”芬琳仿佛是个很热情的女孩。
插队?
因为利用率实在太高了,就如同后代的市场一样,人来人往,噪杂非常。
不过轩辕无命晓得,在血金工会中,这类能够是不会存在的,要打起来,恐怕也得出去。
鼻子很轻易就会被堵上,因为风中风沙也越来越浓。tqR1
日晖城的血金猎人分站很大,比地陷魔林的分站和长宁郡城的分站都更大,大很多。
当初在长宁郡,没能一圆当血金猎人的梦,此次轩辕无命可不会错过。
在轩辕无命说出了他的目标时,轩辕剑给了它一张非常粗糙的舆图。
轩辕无命但是之前利用了黄思辟谷状况,竟然也会有口渴的感受。
越靠近血金工会分站,来往的人越来越多。这一片是阵势非常平坦的荒漠地带,以是目光能够看到远远的有那么一到处统统很多人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