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不列颠

第三十章 大局已定

再说,马队也有马队的对峙,既然投降了,那就不会再搞几次。

并且,仅对这个期间而言,标枪马队的结果还不错。

不过,和弓骑分歧的一点在于,重标枪的能力要大的多。

当然,半途是否是误伤了一两个不利蛋,货真价实的铁头铁脑的标枪是必定不会介怀的。

“快啊!你们还在等甚么!拦住他们,让我逃窜!我向你们承诺,如果你们被俘了,战后我必然会把你们赎出来,如果你们战死了,你们的封邑会由你们的儿子担当!以是现在、立即顿时去给我挡住他们!”

当然,局面实在并没有那么一面倒,勒菲弗尔的标骑,也有着很多因为时运不佳或者骑术不济,被重骑冲锋靠近然后被一剑抽翻下地的。但是不成否定,跟着时候的流逝,上风确切是正在一点一点的往勒菲弗尔这边倾斜。

如果说第一次的丢弃大师还能以为是不测,这只是公爵大人的一个偶然之失,并不是公爵大人的本意,那么这第二次的丢弃,又算得上是甚么呢?

归正不杀马队是中世纪的通用法例,只要交上一笔赎金,他们还是从哪来回哪去。

标枪马队是轻马队,轻马队最首要的便是矫捷力,五支重标枪就差未几与一件链甲的重量相称;而在战役中,即便是最豪侈最怕死的骑士,他也顶多只能穿戴两件链甲。

从蚂蚁到手指,再从手指到手臂,仇敌的身影越来越清楚,勒菲弗尔不再踌躇,一声令下,数十只标枪腾空而起。

“全数散开!仇敌的马不能对峙,我们有很大的上风!先射马,再射人!重视不要伤到友军!”

这也就意味着煮熟的鸭子飞了。

他们是公爵的封臣,他们有任务为公爵而战,但是这个任务并不包含捐躯生命。这也就代表着,他们会抵当勒菲弗尔,不过情势一旦恶化,他们也会轻而易举的投降。

勒菲弗尔所说的费事,是他即将不得反面布列塔尼马队停止缠斗。

是以,只能缠斗。

“……费事了。”

这个费事,当然不是刚才说的阿谁不杀马队的法例;实际上,这个法例说的仅仅是不杀战后被俘的马队,至于战役当中,天然是各安天命。

是以情势对于重骑来讲便是比较倒霉。

“三十步――投掷!”

其他的标骑也都学的有模有样,只要步队最末端的几个家伙抱怨着减慢了速率,奸笑着再度举起手中投止着灭亡的标枪。

带的标枪太少,它就没法大量的杀伤仇敌,但是带的数量多了马力又跟不上,速率抬不起来,标枪马队就一无是处。

不过,布列塔尼公爵必定要让他们绝望。

并不狠恶的追逐战持续了一小会,伤亡了十几小我的布列塔尼马队就已经举手投降――说是伤亡十几小我,但实在大部分都只是伤,并且是没甚么大碍的摔伤,标骑们充分的贯彻了勒菲弗尔先射马的办法,重标枪用力的往战马身上号召――这也就导致了固然大部分马队摔的七荤八素,但也就是疼,并不影响战役力。

不要觉得公爵胡涂,实际上现在公爵的脑袋转的灵光的很――圣马洛与南特市之间马队疾行一日可至;而之前公爵就已经带着马队与征召农兵走了一天,就算是中间绕了远路,他也起码已经走了一半的路途。

如旋风般从征召农兵的步队中横穿而过,勒菲弗尔看都没有看这些不幸的蝼蚁一眼,只是大声叮咛着,然背面也不回的持续冲锋。

他是公爵,他不该该死在这类处所!

必须不能华侈。

当然,重骑也能够靠着他们高深的骑术来躲开标骑的投掷,毕竟标骑的标枪有限,并且他们实际上瞄的并不如何准――但是,对于重骑来讲,真正倒霉的是他们本身的状况。

“该死的!懦夫!怯懦鬼!蛆虫!”

固然之前打了个大败仗,还做出了丢弃部下如许的事,但是公爵数十年来的积威犹在,他部下的马队们仍然情愿为公爵再搏杀一场――只是,想要让他们像之前一样不惧存亡大抵是不成能了。

只要摆脱这些标骑,他一小我骑着马躲到丛林中,一小我的目标远比一群人要小的多,再加上他对这片地形的熟谙,他大能够抄近路,在标骑没有追上他之间就返回南特堡!

“你们去拦住他们,让我逃窜!”

以后,不管他是向布雷斯特伯爵求援,又或者向法王路易七世投降,乃至他还能够去请教宗……教宗太远了他能够去求大主教,让大主教来补救;不消上疆场就能结束这场战役的体例多的是,他完整不消在这里华侈生命!

如果不是骑在顿时,公爵应当都跳将起来了。

接着便是风声尖鸣吼怒的声音。

以英格兰长弓为例,一把合格的英格兰长弓的制作要用七年,培养一个长弓手还必必要从小养起,并且对身高、肩宽都有着硬要求。

“投降!我们投降!”

因为标枪与弓箭比拟,轻易制作,并且更轻易练习。

“先对准!后投掷!不要华侈标枪!”

深呼吸了几口气,自发已经平复表情的勒菲弗尔,在收拢了逃兵以后,对着身边的标兵说道。

战役,这就是一个吞噬生命的巨兽,不管有多少的灵魂在它面前,它也能毫不吃力的一口咽下。

ps:明天没更,下午再补一章。

但是布列塔尼公爵一点都不感觉有甚么不对。

人们常说,只要死光临头才气看出一小我的本质。

“就说我孤负了他的希冀,没能抓住布列塔尼公爵,但是我已经击溃了公爵身边最后一支力量,目前正在极速赶往南特市,筹办围攻南特堡,但愿他能够速速赶来援助。”

眼看着劈面的布列塔尼人俄然间士气高涨,勒菲弗尔忍不住的皱了皱眉头。

弓箭射马,如果没有射到关键,那马身上扛着几只也没甚么干系,但是如果用重标枪射马,即便只是蹭到一点,那也是一条深深地血沟。

还在计算着到嘴的鸭子飞走的勒菲弗尔对投降的布列塔尼马队没甚么好神采,但是人家也不介怀,标骑们除了充公了他们的兵器,乃至连马都没让他们下――大师都是马队,是有身份的人,今后说不定还能见面,搞那么难堪干甚么。

再穿多手都抬不起来,这就不是防备是送命了。

标骑是轻马队,穿的大多是便于活动的皮甲,而布列塔尼马队倒是重骑,穿的都是链甲,用轻骑正面打击重骑,这无疑就是他杀。

而现在,布列塔尼公爵才终究暴露他的实在脸孔,就像是一个破了口的气球,当那些吹出来的勇气全数都烟消云散,遗留下来的便只要丑恶的胆怯。

到手的功绩跑了,固然很不甘心,但是勒菲弗尔还没到猖獗的境地,一旁布列塔尼马队的雪亮刀锋也无时无刻的不在显现着本身的存在感;说到底,用一百标骑去硬拼七十重骑,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冒险的事。

平原上,重骑能够纵情的驰骋,而在丛林,跑的快了还要担忧别一不谨慎被树枝挂上马!

至于说这些马队,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破钞了这么多钱养你们,不就是为了等着让你们替我送命的这一刻嘛。

“你们几个,去告诉一上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是以,利用标枪马队,不但是无法,更是实惠的挑选。

4公斤重的标枪,以马的动力为基,以标骑的投力为本,刺穿了氛围一去不回,然后在大地母亲的牵引中投入她的度量。

连一点胡想的空间都不给,布列塔尼公爵亲手扯破了他的马队对他的最后一丝夸姣设想。

勒菲弗尔他们设备的标枪能够分红两种,一种是轻标枪,这类标枪根基上就是削尖的长棍,没甚么大杀伤力,就是对付炮灰用的;但是另一种,倒是专门对于马队与重装步兵的重标枪。

而标枪马队,它所面对的窘境与骑士大抵相称。

但是,重标枪实在是太重了。

“公爵大人,仇敌追上来了!”

如果不是因为仇敌是残兵,又推断出马有题目,让勒菲弗尔信心大涨,他底子就不会像刚才那样正大光亮的跑出来。

等候着马队反叛的朋友现在便能够散了,不管是出于身份还是任务,这些马队都不成能反叛――但是,正如之前所说,现在他们不会反叛仅仅是出于他们的身份与任务。

“……出兵!”

近了,更近了。

那么为甚么不消弓骑?

这不是勒菲弗尔第一次上疆场,更不是勒菲弗尔第一次杀人,但是不管上疆场多少回,只如果个正凡人都会感到惊骇。

当时,看着在马队保护下一骑绝尘的布列塔尼公爵的身影,勒菲弗尔气的差点张口骂娘。

“标枪筹办――”

这个坏处是两边共有的,但是因为重量、因为惯性的原因,重骑想要转弯远比标骑来的困难。标骑有着充足的余地,来游刃不足的耗尽重骑的马力,然后逼迫着他们投降。

再一次的不测吗?

逻辑精确,但是不顾情面。

眼看着仇敌越来越清楚,逐步的从一个蚂蚁般的小点变成指头大小的长状物,勒菲弗尔已经严峻的举起了握紧标枪的右手。

不过,正如之前所说,跟着公爵两次丢弃,布列塔尼马队已经不肯意再为公爵效死,眼下公爵已经逃窜的不见踪迹,自发已经完成任务的马队天然不肯意再战役下去了。

“顺从您的号令,公爵大人。”

只是培养站在陆地上的弓手就如此艰巨,更不消说是骑在顿时的弓骑了;究竟上,即便是号称大家皆兵的蒙前人,全盛期间能不能拿出超越五万的弓骑都还是个题目,更不消说盘据严峻,地盘都是一小块一小块的欧陆领主了。

“调转马头!我们去与他们战役!让这些法兰西人细心瞧瞧,布列塔尼的男人向来不是好欺负的!”

因为马一向都在奔驰,风声太大,骑在公爵四周的几个马队都思疑是本身的耳朵出了题目,暴露了不敢置信的神采。

“开端留下十个!其他的持续跟我追击仇敌!”

这里是丛林,而不是平原!

终究,马队点头。

明显鲸鱼有着充足的力量,乃至仅靠尾巴掀起的水流就能把一头沙鱼打翻在地,但是它就是没法碰到沙鱼一下,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本身被撕咬,鲜血流出,一点点的落空斗争的力量。

标骑对抗重马队,它就和弓骑对抗重骑差未几,都是游走,骚扰,射击。

遗憾的是,这类重标枪他们只带了五支。

这不是我们的公爵!

???

这不是代价的题目,欧罗巴的领骨干甚么都鄙吝,就是对战役风雅至极,农夫田中还在用木锄乃至是用手刨地,领主的军器库里一堆长剑在摆着生锈。

传承自罗马帝国马略鼎新后的重标枪,长1.21米,重2-4公斤,尖端全数都是用精铁打造,具有着杰出的破甲才气,一旦仇敌靠近了还能够当作刺矛利用。

全部场面,就像是群鲨在打猎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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