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不列颠

第四十三章 流言

不怕死,但是怕痛。

并且必必如果亲生,身材内流淌着他的血脉的。

以是他只吃白面包与水煮蛋,起码这两样从大要上看最为洁净。

当然,真如果卢埃林一口承诺,甚么前提也不提,那得,你还在等甚么,遇见如许的好男人就嫁了吧。

因为马格努斯不但仅要为葛德温家属卖力,更要为他的封臣们卖力。

但是同时,他也晓得这实在是不成能。

而马格努斯现在很忙,非常忙,归正吃白面包与水煮蛋过日子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再对峙一会,等这个三月过完,春耕结束,马格努斯再来好好摒挡他们。

马格努斯非常无法的想道。

奥德加较着是有备而来,气势汹汹,看模样是不从马格努斯这里获得一个答复决不罢休。

这个婚约已经拖了太久了!明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王子殿下,你还能拖到我这把老骨头上天不成?!

倔驴要顺毛摸,硬马更是不能强按头。

然后,最首要的,即便是在马格努斯的激烈要求与皮鞭的催促下,厨房好不轻易才保持了洁净,但是为他做饭的厨师,却向来都没有大小便后洗手的好风俗!

因为其他的食品与这比拟更加……恶心。

以是他给了奥德加一个含混――实在也算不上含混,毕竟卢埃林公爵除了一个女儿外再无后代,娶了他女儿,只要不犯傻,几近就是天定的下一任公爵;无数贵族家庭没有担当权的次子翘首以待,列队都能从威尔士排到英格兰去。

他必必要有一个担当人。

如许的日子对于布列塔尼的人来讲是贵重的。

有人担当吗?

当时,他正在吃早点,详细是水煮蛋与白面包――不要问他为甚么吃这两样――即便是他已经将近到看到这两样东西就想吐的境地,但是还是强咬着牙吃下去。

――固然马格努斯也有过改正这些家伙不良风俗的设法,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即便是用皮鞭来威胁,这些家伙也只会好了伤疤忘了疼,下一次还是不长记性。

与其比及被部下的封臣捆停止脚,倒不如本身先主动一些,起码,如许另有着一个挑选的机遇。

而在中世纪,是没有效来擦屁屁的纸的!

但是人总不能决定上帝甚么时候会呼唤他的宠儿。

“好吧好吧,奥德加叔叔,你赢了,我会派使者到威尔士去;不管如何,就算我同意娶那位蜜斯为妻,也总要看看女方那边的意义,对不对?”

这是即便是巨大的豪杰也没法制止的通病,更不要说是寒微的农奴了,只要鞭子在空中炸响,他们包管就会诚恳下来。

没有!

何况,就算是马格努斯再不肯意靠近中世纪,遍及显得脏乱与俗气的女人,他也不成能永久不结婚。

……如许的说辞并不能让人佩服,是以就让我们换一个方面来讲――倘如果马格努斯对峙不结婚,那么比及最后,他的封臣,他的骑士,又或者是因他而变得有职位,因他而变得富有,那些遭到马格努斯恩德的人,会硬生生的给他灌上****,捆停止脚,然后丢到某个被遴选出来的贵族少女的床上!

就因为他和先王的一纸婚约吗?

这是一个明丽的凌晨,固然太阳只是方才从东方升起,但是平和的暖和却已经晖映到每小我的身上。

对于马格努斯来讲一样也是如此。

遵循预定的路程,他明天应当在一个农庄里监督那些农奴种地。

派个使者畴昔,两边先扯扯嘴皮子,比及卢埃林公爵撕毁婚约,马格努斯再写信表示怒斥,卢埃林公爵再表示反怒斥……比及这份时候过了,差未几就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了。

吃如许的厨师做出来的饭菜,马格努斯甘愿饿死!

以是他们用草木灰,或者是用手来擦……

既然所谓的贵族轨制的本色就是家属传承,那么身为葛德温家属最后一个成员的马格努斯就更应当实施这个职责;要不然,等他死了,这个布列塔尼公爵领,乃至是将来的英格兰,他要留给谁?

牛奶中除了去不掉的刺鼻腥味,另有来源不明的未知漂泊物(人的呕吐物);所谓的青菜浓汤更是一锅乱炖,细心翻翻说不定还能找到蛋白质是牛肉六倍的大肥虫……

马格努斯可不信赖,这个被称作是‘威尔士至公爵’的家伙,会是一个遵循左券的良善之辈。

变得乌青非常。

以是马格努斯需求一个担当人。

只要你不是每天一道的来缠我,说不定就真的有能够……

那是在马棚服侍马匹的两个马夫的闲谈,一则流言正从他们的嘴中说出,马格努斯灵敏的发觉到,这对他的统治绝非功德,并且,毫不是空穴来风。

封臣――马格努斯的封臣,他们和那些传承百年千年,在处所上有着根深蒂固权势的旧贵族并不一样;他们的权势和地盘全数来自于马格努斯,一旦这颗替他们遮风挡雨的大树倒下,借用东方的一句古话,覆巢之下岂有安卵?

奥德加固然有所不满,但是他也晓得,能逼着马格努斯承诺到这个底部,已经是最大的服从了,再硬逼只会适得其反。

因而,奥德加也收起了严厉的面孔,暴露了笑容,正想着趁热打铁,让王子殿下现在就写信派出使者……

特别是在春季,在春耕的时候;要晓得在常日里,布列塔尼老是个多雨的处所,能遇见如许阳光光辉的好日子,完整能够说是上帝保佑了。

优良的年青人数不堪数,即便是让他们入赘也不会有困难,既然如此,卢埃林何需求把女儿嫁给马格努斯呢?

当时,马格努斯就是如许想的。

但愿这此中能有甚么转机。

幸亏基督教义不答应他杀,不然这人间有没有农奴就还要两说。

但是,明天略微有些不一样,比及马格努斯吃完早点筹办上马,他就被奥德加拦住下来。

上帝只仰仗着信奉就能让农奴端方,凡人要管束农奴,还是要靠鞭子。

在脑中胡思乱想了一番,尽量的把重视力从面前的早点上转移,马格努斯胡吃海塞,确认本身摄取到了充足的能量,然后筹办解缆。

然后,他就瞥见马格努斯的神采一下了就变了。

即便是把奥德加的一片热诚忠心抛在一旁,单单的从好处的角度来阐发此次联婚,对于马格努斯来讲也绝对是无益可图:一个手握强军的老丈人,一次将全部威尔士都支出阆中的机遇,倘如果别人,比方说先王哈罗德,他早就欢天喜地的承诺了。

农奴是一种很有破罐子破摔之感的生物,既然生命并非本身统统,那么他们反而不怕死了;即便是用刀剑威胁也不管用,归正活着也只是享福,那么为甚么不早点上天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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