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以后他给的衣服不准穿
三分之一人高的树墩形渣滓桶挡去了他一条长腿,俊挺的面庞一半匿在暗影里,一半被路灯的浅光照得清楚,棱角清楚的五官线条没有任何神采,却格外清楚,抽烟时半拳起的手挡在唇口,高雅的五指根根苗条。
略一抬眼,精准的攫住了两米外的童熙。
倒是看着他脸上藏匿着的笑意越放越大,仿佛破茧而出般一层层抽丝剥茧的暴露来
“都是真的。”
裴堇年余暇的那只手横过她的身前,将右手上的烟取了下来,在指尖捻灭后丢掉,就以这么半环绕的姿式搂着她朝车的方向走。
话一落音,她小豹子般的吝啬性冒了上来,甩开裴堇年的手,转手就走。
童熙走畴昔的时候,他刚好喝完了一瓶水,迈腿走至渣滓桶旁,把空瓶扔了出来,左手上未抽的烟送到唇口,深吸了一口,烟头燃烧的火星越来越盛,烫得灼人眼球。
她俄然一把扣住裴堇年的手腕,用了不大但却果断的力道拖拽了一下。
童熙眉心的褶皱越蹙越紧,不是威胁,那为甚么迟迟不肯打消婚期,全天下都晓得他裴堇年即将迎娶的老婆叫陆允溪,童熙只是他的畴昔式,不过只是一个得了几分宠嬖的小恋人罢了。
“我问你,你骗没骗我?”
“今后他给的衣服不准穿。”
裴堇年单手插兜,两步跨前,将童家夹在腋下,夹烟的手横过她的后背,毫不避讳的掌在她一侧肩膀。
裴堇年勾唇一笑,裹着她的腰往胸前一带,翻开后座的车门和她一起坐出来。
步子仅仅迈开半步,胳膊上徒然扣了一只手,将她拖拽了归去。
一昂首,正对上他一双俄然收缩的眸子,“刚才你就穿成如许,跟廉榆阳待在一块?”
裴堇年伸出食指,抵压在她的眉心,悄悄的按了一下,醇厚含笑的嗓音轻柔而细致:“童童,我要送你一份大礼。”
她努努嘴,嘀咕般的呢喃:“游单铠给我找的衣服,之前的那件被泼了酒,弄脏了。”
童熙被他动员得主动的往他怀里靠近了几分,隔得近了,闻到他身上新奇的烟草味,和一层淡淡的并不刺鼻的酒味,之前在游单铠的房间里和他做的事还历历在目,内心却又生出了忐忑。
童熙睁大了双眼,纤长稠密的睫毛悄悄扇动,在卧蚕上垂缀下一层细致的暗影,大睁着的双眼望进了裴堇年一样没有闭目标深瞳里,感受本身分秒溺毙在此中。
童熙蹙眉看他,“统统的,你在游单铠房间里对我说的话。”
童熙仓促下吃紧抬眼,面前晃过的黑影尚且腐败,还没多看出一眼,唇上忽的一暖。
想到此,内心便似被碾压过般,窒闷而沉顿,她明目张胆的横了一眼,哼声道:“我才不信赖。”
“陆允溪呢?”
童熙正在踌躇,裴堇年已经迈开脚步走过来,却在中间空了一米摆布的间隔,通俗的目光望向她,“过来。”
童熙心想,你不是瞥见她走的么,细心想想,当时她恰好是正面朝着头顶方向,廉榆阳抱着他颠末裴堇年身边时,身上已经套了一件西装外套。
“她不是威胁,信赖我。”
裴堇年俄然掐住她的腰,薄唇又要贴上来,童熙仓猝侧开首,斜仰着躲开他,唇角按捺不住的翘起一抹弧度,“你别闹,我痒。”
童熙握动手机下楼,楼道正劈面的绿化带旁稳稳的停着一辆玄色的凯迪拉克,裴堇年站在车四周,几步外高悬的路灯晕染出一圈圈昏黄的光晕,镀在他一身黑衣黑裤上,冷硬的侧身线条柔化了几分。
裴堇年黢黑通俗的眼眸谛视着童熙,仿佛能看破她的心,“童童,我不会骗你,也向来没有筹算不爱你。”
她身子后仰,严丝无缝的贴合在车身上,反应过来后伸手推拒在他肩膀上,用了分巧力往外推拒。
裴堇年低头看她,手腕一翻,将她的小手捏在掌内心,声音沉稳:“哪一件?”
童熙的脑袋全部是懵的,明天之前,还剑拔弩张的誓死回绝着他,现在竟然能一同温馨的坐在车厢里,温馨平和得仿似光阴向来未曾变动,她还是阿谁被他存放在心尖的女人。
裴堇年手臂一转,轻松的将她的小手拂了下去,刻薄的大掌拖在她的后脑勺,深深的吮吸。
就在童熙将近堵塞时,他松开了她,深切的五官表面压近在面前,眉梢眼角都缀着一丝温和,他问:“够不敷?”
裴堇年攫住她的小嘴儿,长腿欺近,骨骼苗条的手指在她臀上搂了一把,往上提了一分力,半拥半搂着,他进步,童熙便是后退,后背抵在了车身上。
四周车窗未开,冷氛围凝在车厢内几次打着旋,童熙闻到裴堇年身上有些薄醉,呼吸中有微醺的酒精味,窗外晕染的路灯和不远处的万家灯火,班驳而色采斑斓的缀在他的侧颜上,棱角清楚的线条完美得如同钻石切割面。
童熙瑟缩了一下,感遭到他的烟头正抵在本身的肩膀上。
童熙歪着头,看他,不说话。
“你还没答复我的题目。”
声线沉哑,牵涉出一丝压抑的欲潮。
童熙小脸儿绯红,低敛着端倪,假装无知:“甚么够不敷。”
裴堇年手里夹着卷烟,西装外套不见所踪,邻近四九寒冬的气候,身上只穿戴一件薄弱的黑衬衫,袖口被挽上去了几翻,推至肘弯处,蜜色的手臂上蜿蜒卧着几条青筋,一起伸展至手腕,肌肉紧实得没有一丝赘肉,手上拿着一瓶矿泉水,喝了几口,喉结高低翻动,微抬头时,通俗的眉弓笼了一层浅金色的绒光。
童熙身上还穿戴没来得及换下的号衣,肚兜形的上身,在脖颈上圈了一个圆,百褶状的流苏蜿蜒至腰际,松松的系着一根银色的链条,红色的长裙盖过了脚踝,后背却全然镂空,裙子下真空状况,而脚上却穿戴一双粉色的兔子拖鞋,与裙子的出入太大,看起来不伦不类,偏是穿在她的身上,多了那么一丝娇嗔敬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