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列阵决战(一更)
任瑰和王仲宣各骑了一匹矮脚马。岭南这里底子没有牧场,战马是完整没法豢养的,这类矮脚的西南马高度只要标准战马的三分之二高,跟驴子差未几的体形,但是在这岭南之地,竟然也成了大将的座骑。
王世充笑着对一脸凝重的冯盎说道:“冯将军,好象你的信心不是太足啊!”
冯盎叹了口气:“王将军,卑将一向建议等后续的雄师到来后再与敌军决斗,毕竟他们的人数是我军的一倍不足,并且最要命的是您明天回绝我的发起,在中心只布了三千天兵,固然天兵刁悍,但豪杰也架不住人多啊。敌军中军但是王仲宣的本部精锐,四万打三千,还是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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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宣笑得更对劲了,露在皮甲内里的双臂上肌肉都在颤栗着:“任智囊,你不是已经作了筹办嘛,我看这些箭再强再快,也不成能射穿你的那些大盾和挡板吧。”
姓高的也是,最扭捏不定的就是这家伙了,明天我不能带这两个家伙上疆场,让他们在大营里戍守着番禺城的敌军,也不让他们晓得我们这里的战况,应当是最稳妥的体例。”
任瑰点了点头:“也只能如此了,这战大胜后,王帅您的声望空前,到时候再想体例清算这两个不听话的内贼。哎,对了,王帅,你看隋军中心面前挖的那两道浅浅的沟,是做甚么的?”
王仲宣笑着用马鞭指向与本身正劈面的隋军方阵:“哈哈。任智囊,你看看这所谓的隋军主力,稀稀拉拉的也就三千人,看来我们之前都过于谨慎了,如果早晓得就他们这点人,连盾牌也不消做了,直接冲畴昔一通砍杀就完事了,哈哈。”
冯盎唇上的髯毛抖了抖,声音举高了一些:“王将军,那叨教你对卑将的发起有甚么高见?现在敌军布阵还没结束,我们另偶然候调剂,再迟就不可了!”
冯盎看了一眼裴世矩,舔了舔嘴唇,说道:“裴巡抚,您看是不是从两翼抽调一万人,列于中心的天兵以后,以作后盾呢?”
任瑰转头看了一眼埋没在前军五千人前面的那几百部竖着挡板的大车,又看了看前军手中人手一个的广大木盾,会心一笑:“当然,这点没有题目!”
冯盎明天还穿了一件绿色披风 ,犀皮皮甲上五颜六色地点缀着各种晃眼的宝石,虽是满身戎装,却自有一番珠光贵气。
王仲宣嘲笑道:“你们觉得现在另有转环的余地?你们觉得没参与攻杀韦洸的那一战,隋狗们就会放过你们了?这些天攻打番禺城,你们哪个峒子不出过人,没攻过城?大师当初歃血而盟,并且现在手上都有隋人的血,这个干系谁也别想着脱掉。我王仲宣打死了韦洸,不希冀能转头,你们实在也是一样!”
而在隋军的劈面,十万蛮军也列下了大阵,实在算不得甚么阵,根基上就是三大团,跟隋军两翼的蛮兵一样,完整没有灯号和构造,几百人一群地围成一个个人,混乱无章地挤在一起。只是两边的蛮兵们都显得有些无精打采。苦衷重重,只要中心的蛮兵们,倒是看着规律性强了很多,能列出些还算整齐的行列。
帐内的世人个个沉默不语,李光仕动了动嘴,想要说话,最后还是忍了下来。高千里叹了口气:“任智囊,你说的这些我们都懂,但是现在如果撤兵回峒,另有转环的余地,一定象你说的如许不堪,真如果打到底,那连这个转环的余地也没有了!”
王世充冷冷地看了冯盎一眼,眼神如寒茫冷剑,刺得贰心头一动:“冯将军,这里是疆场,只要我王世充一个主将,你有甚么发起,直接向我提便能够。”
任瑰说到这里,语速越来越快,神采也象喝醉了酒似的,变得红润起来,他挥动着拳头,厉声道:“想想吧,如果这时候撤兵,归去免不了要给隋人秋后算账,各个击破,最好的成果也就是象我那叔父一样,给抓到大兴囚禁起来,今后永久地分开本身的族人和峒子。是为自在而战,还是屈辱地去死,任凭各位挑选!”
王仲宣擦了擦眼睛,看了一眼隋军面前的那条长达二里,深约半尺的沟子,摇了点头:“不明白。”
冯盎急得一指劈面的王仲宣所部:“王将军,您可看好了,明天的敌军都是戴了大木盾的,卑将虽是边疆野人,也晓得天兵所仗者,主如果强弓硬弩,但象他们手上这类厚达半尺的大木盾,弓弩是射不穿的,如果贼军能撑到短兵相接的时候,费事就大了!”(未完待续。)
这话一出,在场的浩繁渠帅和首级们纷繁点头称是,任瑰脸上一丝对劲的神采一闪而过:“那大师抓紧时候先去砍木,做盾牌和挡板吧!”
任瑰俄然想到了些甚么,眉头微微一皱:“只 是王帅,您让那高千里和李光仕守大营,真的没有题目吗?”
王仲宣摆了摆手:“任智囊,我晓得你对这两个家伙放心不下,实在我也和你一样,特别是李光仕,已经降了隋军一次了,还带着周帅所部的首级返来,清楚就是想扰乱我军心,但是当时疑虑不定的各部首级们还是很多,你也看到了,我一时半会儿杀他不得,只能先记下这笔帐,等打赢了再算。
而反观中心的三千隋军,则是旗号林立,正面散开的两里摆布宽的战线,五十人一队,战队与驻队相互交叉,五十人的一队都有两面旌旗,与两边喧闹不已的蛮兵盟军比拟,这支军队沉默不语。前排的兵士们带着恶鬼面当,举着强弓劲弩,但面当后的双眼中都闪着凛冽的杀气和对战役的巴望。
王世充俄然笑了起来:“冯将军,你好象忘了,周师举那两万人但是在我军面前全灭,而我军当时也不过只要三千人,伤亡加起来不到二十。”
任瑰的脸上也轻松了很多,但嘴上仍说着:“王帅,还是不成轻敌啊,你看他们手中的弓弩,可都是些硬扎的家伙,当初周帅的军队应当也是小瞧了敌手,正面冲锋,才会败在他们的强弓硬弩的手上。”
高千里的眼中俄然透出了一丝果断,他咬了咬牙,说道:“那就再信你一回,此次但是赌上我们这些渠帅和头领们全峒的身家性命了!都交给你任智囊啦!”
隋军阵中的王世充和裴世矩这会儿正立马于阵后,而站在他们身边的,则是头戴着羽毛皮盔,身穿一身犀皮甲的冯盎,他年约二十五六,又黑又瘦,长相不太象中原人,倒有些象在大兴集市上卖艺的南洋昆仑奴,眼睛微微地眯着,两条眉毛又黑又粗,唇上两道钩须,脸上的棱角线条倒是非常较着。
任瑰“嘿嘿”一笑:“王渠帅说得对,只要抱团能活,分分开必死无疑,拼一下,打赢这仗才有招安的但愿,在疆场上得不到的东西,靠着投降更不成能获得。听我的安排和打法,隋军主力必然会在中心,到时候两翼拖着冯盎的喽啰兵,中心集合尽力冲破隋军,必然能够赢下这仗!”
五天今后,番禺城北十里处。两支雄师摆开了冗长的战线,隔了三里的间隔相对,北边的中心是三千黑衣黑甲的隋军,而两翼则是四万蛮军。没有旗号,阵形狼藉,以各自的村峒为单位,东一堆西一堆,几百人一伙儿地集合在一起。构成两个黑压压的大团,除了各自的中军有两面隋字大旗外,没有任何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