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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六章 蔻儿

视野挑到室内去,透过门缝,起首能瞥见的就是一双伸了出来躺在地上的腿,时不时地狠恶颤抖着,屋子里一片狼籍、断椅残衫……

恰是“一墙之隔,云泥之别”。

女人擦下巴的同时,那两只手上的十根指甲也敏捷缩回,缩成比指尖长不了多少的程度。

蔻儿嘴里哼着小时候最喜好的《桃花扇》的调子,眼神专注,一寸寸擦拭掉手上的血迹,擦完后顺手将这件衣服扔在一旁,素手转手就搭在了这件嫣红布衫裙子上头……

女人埋着的头猛地抬头抬起,口中低声长吟,瞳孔翻白,面上的神采却看起来让人清楚感受获得一种轻松的舒畅感,但是――

――长长的指甲泛着铜铁的青灰色,上面的每一根、每一根上的每一寸都感化了仍旧鲜红的血液,只见那指甲划过的处所,不止是衣物,就连皮肤都给分裂,生生在这家儿子的背上划开了十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最靠近翠喜楼的这条街道深处肮脏的巷角,住着的是儿子在城内“五福酒楼”做事的一家两母子,丈夫被军队征调,早在月前就悄悄没了声讯。

按他们家平常的作息时候,想来这时候该是起锅造饭,炊烟袅袅。

蔻儿打着哈呵欠了一个懒腰,回身朝着屋角的一个老旧的木柜子走去。

但是明天却分歧――

蔻儿欢欢乐喜地将压箱底的那间嫣红的布衫裙子抽了出来,毫不在乎半开半掩的木门、与两具双目圆瞪的尸身,大大咧咧地将身上沾了血迹的粗布男衫一把脱下,一对发育未完整的小竹笋在昏黄的油灯灯光下闲逛一下,殷红的两点樱桃衬得她的皮肤愈发白净夺目,蔻儿也不急着穿上柜子里的那件嫣红布衫裙子,倒先是悄悄地、和顺地握着那已经脱下的粗布男衫,擦拭着本技艺背上的血迹,嘴里还哼着小时候寄父……

或许是因为方才“进了食”,本来还显得有些稚嫩青涩的蔻儿,此时周身高低却每个行动、每个神采、每个纤细的气质,都披发着令人难以自拔的魅力,哪怕是小小的嗔怒,都能让人感觉是娇憨,即便满手的鲜血。

蔻儿晓得本身变了。

她和那小我,愈发相像了………

蔻儿又不晓得本身变了。

但这只是质量劣等的粗布麻衣,还是被人穿旧了的那种,那里能就这么简朴地被擦洁净?那血滴反而因为蔻儿发了疯似得用力擦而更加范围扩大了。

在间隔翠喜楼不远的处所。

猩红色的血液比唇舌的色彩都要素净,将女人清秀乃至还带着点冷傲的面孔,硬生生烘托得狰狞可怖起来,只见这女人享用普通闭上了双眼,接着那犬牙就以不慢的速率缩回了正凡人犬牙的长度,那女人嘴唇开阖将唇舌上残存的鲜血,意犹未尽般狠狠地咽了一口,才怠倦地抬起手来,用白净的手背擦了擦下巴――

蔻儿醒来后,一两重新退色回绯红色如宝石般的标致眸子,不带涓滴豪情地瞥了一眼面前忠诚面庞、脸上还是挂着奇特快感神采的青年,没多久又视野移开,将这已经被她吸干了浑身血液的“血食”给顺手抛弃。

她晓得,之前她那因为日日为戏团的哥哥姐姐们洗衣服,而小小年纪就长着老茧的手,现在却变得比刚剥的鸡蛋还要滑嫩;之前一点都不讲究脏、洁的本身,现在却能因为一丁点儿的污渍而变得疯魔;之前边幅平平,勉强能靠着春秋小而被奖饰“清秀”的面庞,现在却如何看都妖异地魅力逼人……

从血瘾中规复神智,不需求多久。

她不晓得,如果本身能记起那天晚大将本身“转化”的那小我的脸,或许会明白,本身的窜改是为甚么……

锅里糟米已经洗好,水多米少,可灶台却未有起烟。

“吱呀”的一声,柜门翻开,蔻儿白净如玉的素手在一件又一件旧粗布衣衫上拾起,又落下,脸上带着愉悦的神采,就仿佛本身是这家的仆人、面前的这些东西都是本身的东西一样――不过现在也没差了,这家独二的两小我现在都已经躺在了地上,落空了生息,绝对没法对她的所作所为颁发任何的抗议。

拍了拍本身穿戴的衣服,蔻儿低头,偶然间看到了衣角上感染着的血滴,顿时披发着奇特魅力的面庞立即变得嫌弃的大怒,就仿佛这一刻她身上被沾了甚么天下上最肮脏的东西一样,落空明智不竭扯着袖子用力擦拭――

眼睛撇过炕上的一个残破的人形,蔻儿素手微抬,堪堪遮住檀口,眼睛微眯打了个哈欠――困了,但是那老婆子连死都赖在炕上,完整没法儿睡嘛!

蔻儿却在不竭擦拭的过程中垂垂规复了明智,她的神采渐渐地平复下来,又变得漫不经心。

(垂钓巷:看过《金陵十三钗》的亲们应当明白,指的是青楼,背靠一条秦淮河的活支流而制作的修建群。)

“呃……哈……”

三尺巷道,却泾渭清楚,一方日夜歌乐、挥金如土,日日夜夜道不完的酒池肉林;一方朝夕繁忙、五谷不敷,锅内残羹残羹,朝朝代代说不尽的荆布咽菜……

女人嘴里含着满满的血,乃至都流到了锁骨以下!一对颀长如兽齿、长度冲破两个食指指节的犬牙上乃至还在滴落这温热的血液!

哦,不,不该说是寄父了,那小我已经被本身杀掉了……

就是南都城的穷户区。

真是个好人!

一个一头乌黑靓发,穿戴粗布男衣也难掩窈窕身姿的女人,头埋在这家五大三粗的儿子脖颈边,双手抚爱似得抱住了这家儿子的上身,但那双纤长白净的手,却伸展了五根比筷子还要长的颀长指甲!

砧板上躺着三条腌菜,普通已经切碎,可另一半却还是无缺,只是菜刀却没了踪迹。

城中富人们家宅里养着的低等下人们、大酒楼的杂役、乃至是混迹贩子的地痞瘪3、拉黄包车的车夫等,多数住在这里。

不,与其说是怠倦,不如说是慵懒!

精确的来讲,是间隔垂钓巷不远的处所。

在半盖半露的大锅里,另有三碗家里儿子从酒楼里顺返来的、差未几另有七成没有吃完的剩菜,但是现在,那剩菜已经完整落空温度了,猪油在汤上结了皮,覆挡住了这个家可贵能闻到的荤腥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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