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花花公子
杨文君先是端端庄庄地坐着,两条美腿摆着文雅的姿势,一双细细的高跟矜持地悄悄靠在一起,显得很淑女。红色的真丝长袜包着鼓鼓的脚背,反射出微小而奇妙的光芒,矗立的小腿和小巧小巧的踝骨线条明快,轻巧俊朗,脚踝后部跟腱两侧天然构成的凸起非常美好娇媚,披发着含蓄的性感意味,美脚和高跟鞋浑然一体,相映生辉,让沈剑农百看不厌。
沈剑农看到杨文君返来,喜笑容开。
沈剑农看得吞咽下一口唾沫,从速粉饰着说道:“但愿老是有的。但是但愿不是胡想。”
杨文君很想青梅竹马的沈剑农能和她一样的设法。
她在无认识的晃着斑斓的脚,晃了一会以后,她渐渐地将鞋的脚掌部分放落到了地上,拱了拱脚背,把整只脚的重心渐渐地挪到了脚掌上去,然后把两只圆润的脚后跟一抬一抬地,在高跟鞋的后跟上穿进脱出,玩得无聊极了,也是性感极了,直动得沈剑农心中痒痒的,有一种说不清的快感。
杨、沈两家是世交,杨文君和沈剑农在幼年时,便由两边的家长杨父杨羹梅和沈父沈剑庐定了亲。沈剑农也早就下定决计,要把她搞到手。
“如何样?插手我们吗?剑农哥哥。”杨文君撒娇问道。
沈剑农是中等身材,穿一件玄色长风衣,帅得一塌胡涂。仿佛在外型上向江帮主学习,领口也老是围着一条红色领巾,烘托出脸上常常透露的沉思的神情。
等了一会儿今后,只见杨文君小蛮腰一扭,坐姿也是一变,两条美腿轻巧地一斜,将两只美脚向坐位底下挪了一小步,苗条的双腿几近全都透露在外,大腿和小腿上的肌肉都是如此的均匀,真是多一分则太肥,少一分则太瘦,闪亮的高跟鞋更是诱人遐思。她然后又悄悄地一抬脚,把两只高跟鞋提到了离地一两寸远的半空,紧接着,她那双美脚的姿势奉告我她的脚指头在鞋里爬动了一两下,跟着高跟敲击空中“嗒”的一声轻响,她圆润的脚后跟便脱了出来,她的脚根很工致,肉垫紧紧的,边上竟然没有一丁点的死皮和老茧,非常细致,同时,她那线条流利的脚弓也展现在我面前,标致的弧形充满吸引力。然后只见她把高跟鞋的后边沿悄悄压在脚后跟底下,以撑在地上的鞋跟为支点,谨慎地渐渐晃着脚腕,还悬在空中的脚尖也跟着晃啊晃的,别有一种妖媚的味道。
杨文君看了看沈剑农,又把目光投向那星光闪动的黄浦江。
沈剑农漂亮的脸上,神采没有甚么窜改,文君mm的苦衷,他已经猜透了,但他并不急于插话。住在一个屋檐下,他总能晓得一些父亲和杨文君处置的事。
沈剑农看出这双鞋敞亮之极,像是极新的,大抵之前连穿都没穿过,好似一尘不染,一点儿也不脏。
说道这里,她警悟的不说了。她晓得构造的规律。
杨文君现在越来越美,越来越会打扮。沈剑农每天对杨文君的印象最深的就是她脚下鞋子的式样和真丝长袜。这个期间的真丝长袜只要吵嘴二色。穿真丝长袜,就对穿戴者的腿形有很高要求,杨文君的脚上老是穿戴初级的细高跟鞋。恰是脚指纤细白嫩的丝袜美女杨文君的绝世美足让沈剑农养成一个恋足癖。
这时候,上海滩市道上方才开端风行女鞋。中国女子缠足之风始于北宋,以后的几百年间“三寸弓足“一向是衡量女性之美的首要标准。这类民风一向持续到清末民初。是期间的潮流,知识的力量,唤醒了女性的自我认识。女子黉舍的兴旺生长,使相称一部分女性踩着天足,走削发庭,投身社会。大抵又过了十年以后,再一次情行大变,人们的审美情味也产生了底子的窜改。开埠今后的上海,吸引了多量洋人落户,他们带来了很多新奇的东西,最早让上海蜜斯们镇静不已的就是高跟鞋。在旗袍正在流行的年代,高跟鞋比洋装更早地让他们感遭到了时髦的魅力。标致的高跟鞋或端庄或活泼,各款各式足能够用以公布当时高跟鞋的风行趋势了。有的鞋面紧紧裹着脚,只在脚指头上暴露一个孔;有的鞋面上缀着一只小小的胡蝶结;有的用两中皮镶拼,暴露脚指头和后跟;有的鞋口做成了新月形,全部鞋面撒满了小小的孔……如许的高跟鞋是这时的上海蜜斯闺秀们出入各种交际场合的必备行头。在这个行列里,常常能够看到上海滩的淑女名媛,大师闺秀。江帮主的绯闻女友盛七和聂四是现在上海滩红极一时的人物,她们的着装就是现在上海滩的时髦风向标。上海滩到处可见穿戴旗袍,踩着高跟鞋,当年的上海蜜斯款款而行。
“到工厂去!到乡村去!他们顿时就要解缆。”
“你说吧。”杨文君的目光正望着远处的一片都会繁华的暗影,不肯移开。那是方才她颠末的处所,那边有一个死了丈夫,还带着一个未断奶的孩子的母亲,她因为耐久的营养不良,已经给还在挤不出一滴奶水!
“去那边?”沈剑农迷惑的问道。
沈剑农一斜眼就看到了美女杨文君那双被高跟鞋和薄薄真丝长袜庇护着的美脚、美腿,显得那么标致、那么诱人,靠近于透明的红色的真丝长袜包裹着几近完整透露在外的双腿,那只裹在红色真丝袜下的腿,是纵意花丛的花花公子沈剑农有生以来看过最美的腿,乌黑圆润而苗条。饱满圆润的大腿闪着光芒,纤细的小腿健壮笔挺,扣着鞋带的脚腕很美,高跟鞋只要脚尖着地,更凸起了腿部的线条。裙摆收得高,上面连真丝长袜顶端的宽花边儿都不能完整遮住,脚上是一双玄色的漆皮高跟鞋。
杨文君看到一向和本身无话不谈的青梅竹马――沈剑农一向没有答复她的话,少女清澈的就变得暗涩了。
沈剑农密切的带杨文君踱到楼口的阳台上,向远处了望。
“我考虑一下再答复你吧。”
杨文君说得很镇静,一双晶亮的眼睛珍珠般地闪烁着,仿佛她神驰过量日的,那些一定能实现的好梦和胡想,都有能够如愿以偿似的。她巴望和派到工厂和乡村去的同窗一样,去插手工人的歇工,农夫的活动,插手各种反动斗争,到工厂去帮忙工人,到乡村去帮忙农夫,去挽救那些运气悲惨的贫民,过那种充满浪漫色采的反动糊口……
杨文君吞吞吐吐的说。
“文君mm,别看黄浦江了,你听我说嘛!”
沈剑农从盯着杨文君美腿看的色魔状况蓦地醒过来,蓦地昂首,看着文君mm,文君mm端方的鼻梁上面,一双秀目,当真地看着他,等候答复。从那双当真的目光中,沈剑农发明面前这个少女已经不再是阿谁缠着她叽叽喳喳的青梅竹马,仿佛有些看不懂的情感酝酿着!沈剑农略带几分冲动地凝睇着文君mm。
大要上看,沈剑龙姣美聪明,宽肩,方脸,饱满开阔的前额下,长着一双朴重的眼睛。但实际上是个妄图**,腐蚀出错,花花公子,连他父亲也不对劲这个放荡的儿子。
沈公子满面含笑,连那不住眨动着的眼皮,也像笑着。沈剑农看杨文君百看不厌。看她窈窕的身材,婀娜的姿势,她的一颦一笑中无不弥漫着芳华少女诱人的气味。
高楼望远,从这个处所,正面对着黄浦江,风景好,阵势高,差未几杨文君每次回家,沈剑农都要风俗地把杨家蜜斯拖到这里,向她讲一堆蜜语甘言,迷得杨文君神魂倒置,只差推倒这一步了。
杨文君坐下,没有再等沈剑农开口说话,抢先说道:“剑农哥哥,我跟你说嘛!很多同窗都要走了……”
沈剑农也皱起眉头不说话。
她不太对劲沈剑农这类笼统的答复。她感觉本身神驰的是纯真的抱负,是忠贞的反动,是斑斓的新糊口,而不是不实在际的胡想。
“剑农哥哥,我们班上走了三个,比来还要走……我多么但愿你也能插手我们……”
美色当前,沈剑农实在没法直接回绝,终究给了杨文君一线但愿。
杨文君这一双,是玄色珠光革的,显得非常水灵,十厘米高的细跟,末端的粗细也就是一公分摆布,浅浅的鞋口,小尖头,款式属于很典正的欧陆风情一类。这引得沈剑农恶狼似地盯着她的脚看。
杨文君的表情俄然又变回愁闷不安,茫然地自语着:“你必然又说我年青不懂事,不让我去……实在我也去不了……”
星光灿烂,照着流水,碧绿的江面上摇摆着刺眼的点点光辉,杨文君偶然去看这些,她皱着眉头的标致面庞映满了星光,竟然凭添一种风情万种。
沈剑农并不晓得杨文君内心在如何想,只是说道:“你坐!”
杨文君渐渐地把脚根重新装到鞋里,两脚并拢踮了一下空中,接着两条小腿一交叉,脚踝一转,又从鞋里脱出半拉脚丫子来,比刚才暴露更多,她右脚的脚心恰好对着沈剑农这边,只见她脚底的那条筋绷得紧紧的,高度透明的薄薄的红色真丝长袜使她脚心的皮肤显得特别白净细嫩,透过丝袜模糊能够看到皮肤上面那几根纤细的静脉,让人恨不得顿时伸手狠狠挠一把,接下去,只见她把右脚脚踝转过来转畴昔,光滑的脚踝洁白得空,脚指很均匀,像精美的雕镂,脚上那只尖尖细细的高跟鞋也跟着扭过来扭畴昔的,好象在不竭地向沈剑农招唤,让沈剑农如醉如痴。我俄然忍不住好想抱住她,拉下她的真丝长袜,褪下她的小内内,我好想将她的长袜及局促的小内内褪到膝盖,沈剑农好想一向摸到她穿戴玄色高跟鞋的小脚上。沈剑农好想取下了她的鞋子,玩弄起她清秀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