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不可能听错的!
但是外界人却不晓得,他这类窜改是为何。
酒吧中间是个大型阛阓,来交常常的人很多。
那声音是顾婉霜的!他绝对不会听错!
“大叔,我麻麻在那边,我要走啦!”糯米团子笑眯眯的说完,蹦蹦跳跳的跑开了。
以是陆云琛到底也没弄清楚,傅斯宸话里的本相是甚么。
陆云琛沉默很久,淡淡的嗯了一声,挂了电话。
小糯米团子小嘴巴一撇,圆圆的小脸上挂上了委曲的神采,不幸巴巴的拉着陆云琛的裤管不让走。
陆云琛脑筋晕晕的走着,俄然腿上一软,仿佛碰到了甚么。
他这五年来,一千八百多个日日夜夜,每时每刻都在痛苦当中。每当早晨闭上眼时脑海里都会闪现顾婉霜惨白的躺在病床上的模样,让他日夜不能寐。
高岭飞叹着气,看着老友陆云琛一瓶又一瓶好酒不断往肚子里灌的架式非常无法。谁能想到,面前这个借酒消愁的男人竟是陆氏个人的总裁呢?
陆云琛看动手内心的棒棒糖,内心莫名的悸动。影象中,顾婉霜小时候也喜好吃棒棒糖。每次他对她冷言冷语时,她都懊丧的取出来吃。
偶然候他在面对顾如月时,莫名的感觉非常陌生。
糯米团子嘻嘻一笑,从兜里取出了个棒棒糖递给了他,笑眯眯的说:“大叔,这个送给你。我麻麻说,不欢畅的时候吃棒棒糖最好了。”
“人死都死了,你又何必苦苦走不出来。”
如果没有流掉,阿谁孩子应当也有这么大了吧?
高岭飞皱眉,五年里不知开解多少次的话再次说出。
手心的触感极好,陆云琛忍不住多揉了几下,内心不由想起了五年前让顾婉霜流掉的孩子,不由有些萧瑟。
如果早听高岭飞的话,多好。
“云琛……明天我生日,你能来陪陪我吗?”电话那端,传来顾如月谨慎翼翼的声音。
五年前傅斯宸的话像根刺一样扎进他的心底,这五年来,他曾经派人查过当年的事情。可事情畴昔了十多年,早就找不到本相了。
“好了,别喝了。”高岭飞拍拍他的肩膀,指了指闪动的手机。“顾如月。”
“大叔,你撞到我了!”
陆云琛紧紧握停止内心的棒棒糖,还没来得及昂首,就听到糯米团子的声音。
陆云琛表情庞大的走出了酒吧,朝一旁的泊车场走去。
“有事?”
一方面思疑着傅斯宸所说的话,思疑当年救他的人到底是不是顾如月。另一方面,顾婉霜的死与顾如月脱不了干系。
五年时候,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充足让M市产生一些窜改。
弯下身揉了揉她的兔耳朵,刚毅的面庞温和很多。“小丫头,你大人呢?”
“你跑哪去了?”声音渐行渐远,落在陆云琛耳中却如好天轰隆。
“是啊……何必……”陆云琛呵呵的傻笑起来,笑着笑着,眼角流出泪来,看起来非常不幸。
“是我害了她……”陆云琛苦笑着,又灌了口酒。“如果早听你的,就不会如许了。”
陆云琛划下接听键,语气非常冷酷。
“呀,好痛。”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个稚嫩的童声在他腿边响了起来。
“妈妈在前面呢!”糯米团子眨了眨眼,俄然笑眯眯道:“大叔,你在不高兴?”
陆云琛掌管的陆氏个人兼并了全部M市的财产,风头无二。统统熟谙他的人都晓得,自从五年前他大病一场昏倒了三天三夜醒来后,脾气更加的冷厉了。
看着这个不晓得那里冒出来的糯米团子,陆云琛忍不住笑了下。不知为何,他对这个小家伙莫名的充满了好感。
“好了,别喝了。”高岭飞皱着眉,看不过眼的一把将陆云琛手中的酒瓶夺走,无法的感喟。“你这又是何必?”
陆云琛仓猝追了上去,却甚么都没有看到……
陆云琛低头一看,是个浑身穿戴毛茸茸粉色小兔子衣服的小女人,看起来约三四岁摆布,粉嫩粉嫩的肌肤,一双大大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看起来像个适口的糯米团子。
但说到底,现在顾如月就是他的拯救仇人。
陆云琛愣了下,莫名的点了下头。
行事更加的雷厉流行,霸道至极。
“麻麻,我在这儿~”
可现在已经晚了,他的婉霜……早就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