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真正的战火(第一更)
阿谁时候,血奴儿的手中,只要一柄锻练枪。
要不是他老花镜前面的眼眸,偶尔一闪而过的阴沉之意。
老白鲨的哥哥,被两千米以外的偷袭弹,爆碎了脑袋。
“我高贵的客人,欢迎你来到白桦城。”
谁也不会想到,这个白白胖胖,和蔼生财的故乡伙。
早晨,老白鲨找到了血奴儿的住处,拜访血奴儿。
但是,这不过是表象罢了。
厥后,血奴儿和老白鲨,又有过几次交集。
“我记得,你曾经向我要求援助,让我帮你杀了十月之歌的奥古宁,是如许吗?”
老白鲨不免惊诧,却不敢说甚么。
而老白鲨也如愿以偿,重新回到了白桦家属当任家主。
血奴儿点了点头。
但是不幸的是,他们碰到了方才放工的血奴儿。
他淡淡地说:“你们栽在他的手中,一点都不冤枉。”
白桦城周遭两三千米内,有很多暗堡和哨卡。
这一幕,被驾车在内里策应的老白鲨看到了,他落荒而逃。
漠漠田野,一条铺着无数煤渣的大道,伸展而来。
不过,两个月以后,血奴儿找到了明白鲨,情愿接下老白鲨的任务。
但是,血奴儿却不喝酒。
他死力聘请血奴儿到混乱之地生长。
秘闻是非常惊人的。
远处,一个矮小,腰杆却挺得笔挺的白种人,穿戴薄弱的迷彩服,渐渐地走了过来。
这统统,都让老白鲨的眼角,突突直跳。
他说着,顺手给了老白鲨一张写着地点的纸片。
此时现在,白桦家属城门大开,驱逐一名远道而来的尊高朋人。
这一次,他的眼眸中,出现出非常狂热的战意,显得极其镇静。
“给我上牛肉,脂肪越多,热量越多越好……”
如许一个百年家属,专注于毒品和军器的私运发卖。
血奴儿越走越近,老白鲨恭恭敬敬地迎了上去。
面前此人,曾经是英国皇家保镳队的偷袭锻练,天下偷袭榜排名第六。
“我高贵的客人啊,你算是问对人了。”
十年之前,这小我已经名动天下。
血奴儿渐渐地说:“我这一次到混乱地区,有一件事要请你帮手。”
他说着,从怀中取出一张打印照片,推给了老白鲨。
他趴在地下,亲吻血奴儿的脚尖。
但是能让老白鲨这么做的,这世上恐怕没有几人。
而十年以后,他是地来天下,绝对不能招惹的王者杀手。
这实在是全部沙荒地来天下,对强大的白桦家属的承认。
“叨教血奴大人,这小我是谁,值得你如此正视?”
老白鲨吓了一跳,忍不住向四周看了一眼。
半晌以后,他方才谨慎翼翼地说:“是……”
“魔影,就让我们俩,在真正的烽火中对决吧!”
老白鲨眼睛死死盯着照片上的人。
血奴儿悠然笑了:“很好,他公然来了。”
两三分钟以后,白桦城冲出三辆军用卡车。
他给血奴儿开出了天价的雇佣金,只需求血奴儿为本身干掉一小我。
白桦家属家主老白鲨,眯着眼睛,向远处张望。
血奴儿又笑了。
老白鲨年青的时候,合作家主失利,曾经离开家属,流浪西欧。
眼眸中,仿佛有赤红色的火焰在燃烧。
“很好,奥古宁已经是个死人了。”
老白鲨吓了一跳,情不自禁地问了一句。
启事是血奴儿斑斓的老婆,得了白血病,需求一大笔钱做手术。
要不是沙荒帝国俄然崩溃。
他在环球杀手榜上,排名第五。
传闻,白桦家属的祖上,是沙国女王亲身敕封的侯爵。
只不过,由地上天下的侯爵,转为地来天下的大枭罢了。
“请你帮我查查这小我,落脚在甚么处所。”
“我不是一小我来的,请你派人到这个处所,把我的人接返来。”
他的眼眸,变得冰冷森寒。
老白鲨一见照片上的人,便吓了一跳。
这小我便是血奴儿。
厥后,混乱之地一声枪响。
但是,血奴儿回绝了老白鲨。
他穿戴紫蓝色的土著人贵族服饰,一张圆圆的脸,经常透暴露笑意。
但是,他的眉眼却显得极其惫赖,一脸的坏笑。
老白鲨点了点头,恭恭敬敬地接过了名片,然后引着血奴儿进城。
打算很完美也很顺利。
白桦城中,居住的便是强大的白桦家属以及从属家属。
他只要了一大盘白面馒头和一碗净水,细嚼慢咽。
他曾经策划参与了一起掳掠金行的事件。
血奴儿并不答复,只是招了招手。
车上全都是全部武装的兵士,吼怒而去。
“我敢打赌,这小我必然就在铁血狂舞的据点。”
“或者,我的光辉,成绩他的荣光。”
白桦城城主府中,老白鲨筹办了昌大的酒宴,接待血奴儿。
血奴儿的任何要求,老白鲨都竭尽尽力满足。
而这一笔钱,是一个小小的皇家保镳队的偷袭锻练,没法供应的。
而血奴儿的赫赫威名,也让大枭奥古宁伯爵,不敢对白桦家属轻举妄动。
这小我便是老白鲨的亲哥哥,当时已经是白桦家属的新任家主。
“不过我既然来了,他的光辉,就应当闭幕了。”
这一片地盘,仍然属于白桦家属,不容外人介入。
“他杀了我的弟弟,我要让血债血偿。”
血奴儿吃了一惊:“他已经到混乱之地了?”
照片上,是个中原男人,长得非常漂亮。
说到这里,他俄然愣住了,问了老白鲨一句。
他薄弱的下唇,湛蓝色的眼眸,刀削普通的脸颊,文雅的风采,果断的法度。
“就是这小我,在四个小时之前,田野偷袭,杀了我足足十名顿河卫,救走了我的仇敌飞金女。”
封建期间的女王政权被颠覆以后,白桦家属也就由昌隆转为式微。
血奴儿当时是一家射击俱乐部的特邀锻练。
究竟上,白桦家属仍然鼎盛畅旺,乃至超越了畴前。
这是混乱地区,对最高贵的客人的最高礼节。
竟然便是威名赫赫的地下霸主老白鲨。
老白鲨有一个通红的大鼻子,脖子仿佛公牛脖子似的,又粗又壮。
过江猛龙十月之歌和铁血狂舞又过分强势。
但是血奴儿就靠着一柄小小的锻练枪,把掳掠金行的十六个强盗,全数击毙。
这些哨卡暗堡,拱卫庇护着白桦城。
他的眼睛,冷冷地看着远处的虚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