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尽欢

第116章 紫雷惊现开天境

十三,是人名而非排行,取自花十三。

叶尽欢是来十三街送酒的。叶老头儿也是酿酒师,所酿的桃花醉虽称不上名扬天下,但在这邺城但是出了名的,且这桃花醉只在浮生一梦一家酒馆卖!

可惜进了仙宗却仍旧是个无用的,满怀等候地去,灰头土脸地回。叶尽欢在内心苦笑,来到浮生一梦门前,排闼而入,看到正在擦桌的凤四娘,喊道:“凤婶,这是新出的酒,放柜台还是放后院酒窖去?”

到了镇上恰好是晌午,叶尽欢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到比拟之下就显得冷冷僻清的十三街。

传说不成尽信,这也委实夸大了些,多多极少有些噱头在。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凤四娘算是叶尽欢的半个师父。若不是她,叶尽欢恐怕碌碌平生也只能是个没见过大世面的山野村夫。教他修仙之术,又低声下气地找门路将他送进了第一仙宗知名宗。

接过叶尽欢手里的酒,凑在坛口闻了闻,酒香扑鼻,好货!“如何才这点?那里够卖?”

十三街街道很宽,四车并驱而不足,且每家酒坊面前都种上了一两棵梅树。凡是来讲梅以病为美--曲、欹、疏,十三街的梅分歧,这儿讲究天然发展,所谓顺天命。以是这街上的梅是姿势各别、万千形状,又较为高大,略直一些,枝丫繁多,看起来倒是别有一番滋味儿。

凤四娘一听,猛地反应过来,佯装掐了叶尽欢一下。“如何?你可想清楚了?”

“尽欢!尽欢!”叶老头儿朝屋里喊道。

浮生一梦的老板娘是个地隧道道的凶暴子,人称凤四娘。提及这凤四娘,也算是个响铛铛的大人物。凤四娘她爹酿得一手好酒,开了这浮生一梦,可凤四娘爱舞刀弄枪,偏生爱武不爱酒,她爹的本领是一分也没学到。也罢,烂木头就是烂木头,随她意得了。怕是凤四娘祖上积了德,机遇偶合之下竟让她碰到了云宗五长老云善。云善见她资质不错,春秋大是大了点,倒也还姑息,一时髦起就收了她做门徒。再厥后凤四娘带着云宗宗主云书的大弟子木青回了南镇,然后生了小辣子木槿。木青来浮生一梦跟凤老爹学起了酿酒,许是资质使然,酿酒的本领他不但学了个十成,且愈求其精也,终究酿酒技艺自成一家,打响了浮生一梦的名号,浩繁酒徒更是慕名而来。

是夜,十三街一改白日之态,各色酒徒涌了出去,吵吵嚷嚷的。这大大小小的酒坊,高朋满座者有之,客稀人少者亦有之,独醉的,对饮的,集群欢闹的......

许是高处不堪寒的原因,孤傲孤单如暴风骤雨般袭来。这一年花十三又酿了新酒,提早在夏季里启封了。启封那日,醇酒之香竟引得这邺城的梅花全开,红梅映雪,分外妖娆,这满城是葳蕤生光。梅花孤傲,花十三又何尝不是。与梅对饮三今后,在夜里趁着无人,自缢了。怪就怪在花十三头七那日,邺城本来浓烈素净的梅花在一夜之间尽数凋去,似是要与那花十三一同归去。自此十三街便以花十三为名,专做卖酒买卖,且只在夜里卖酒。

十三街的酒坊分歧于别的处所的,这些酒坊漫衍于街道两旁,有装修富丽的高楼,有低矮粗陋的平舍。另有些更特别的--几根竹竿一块油布外加桌子凳子的,便是酒坊了。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哪家的酒若真是好,爱酒之人那里会管这处所粗陋不粗陋,天然是有个地儿坐就行,更有豪放一点的,连坐的处所都不消了。

凤四娘见是叶尽欢来了,满心欢乐,赶快放下抹布就过来了。“来得恰是时候,饭顿时就好了。”

本来的十三街不叫十三街,叫甚么,年代长远也无人记得了。

回声出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就是叶尽欢了。青衣加身,及腰长发用根细绳随便绑着,身材颀长,面如冠玉,大眼浓眉,眸子儿黑如墨玉,郎朗如日月之入怀,颓唐如玉山之将崩。都雅倒是都雅,可总让人感觉有点不扎眼。

“爷爷让我来插手桃花节,这坛是先送过来给你尝尝的。剩下的他说过几日再送来。”

常常下了雨,水便从四周八方汇成一股,从山涧里倾斜而下,哗啦啦地流过桃花坳进了九曲江。所谓九曲江,九曲十八弯,是以而得名。

叶尽欢反问她:“凤婶又如何以为?”

“看你!还不快去梳洗梳洗。衣冠不整的,像甚么样!”叶老头儿看他如此随便,赶快把他往屋里推。“换件面子的衣服,把头发束好,别没个端庄样,不然哪家女人看得上你?”

叶老头儿猛地戳他脑袋一下,笑骂道:“你个没心眼儿的!人家阿四天还没亮就去了,坳里也就你没去了,早点去转转也好。”

今个儿是三月十五,每年桃花节的开端。这一年一度的桃花节,便是南镇最热烈的时候,为的就是趁着桃花正盛的日子,或随亲人,或随朋友,或随便中人,相约赏花去。故而这用时七日的桃花节,又是为年青一辈搭桥牵线的。如果看中了哪家的女人或小伙,可去赠一盏花灯。对方如果接了你的花灯,再往那九曲江里一放,便是应了你的邀。

叶尽欢无法,只得依了他。

相传,花十三,邺城最负盛名的酿酒师。酒成启封,飘香十里,行人闻香上马,引很多少酒徒口涎三尺。天然这天底下爱一较高低的人也多,一波又一波的酿酒大师提着本身引觉得傲的佳酿来,终都败于花十三。

酿了大半辈子的酒,竟无一人能敌,其中滋味也怕只要花十三本身晓得。

“爷爷?”叶尽欢回道,茫然不知何事。

叶尽欢应下。

叶尽欢一时好笑,这才辰时,太阳都还没有过山,地上刚有了几分热度,这么急何为?

叶尽欢是叶老头儿捡来的。二十四年前叶老头儿上山打柴,走到半山腰俄然听到了婴孩的哭叫声,悉悉索索找了半天,才在一处杂草富强的处所找到了叶尽欢。当时他正趴在一块青布上,就穿了一件大红肚兜,看到叶老头儿竟不哭了,一双黑眸子儿滴溜儿转,咧开嘴笑,口水直流,屁股还撅得老高。这可把叶老头儿逗乐了,这是个识货的!当下就把叶尽欢抱了起来,一养就是二十四年。

“这才甚么时候?离早晨还早得很。”

叶尽欢走在十三街上,表情镇静,舒畅得很。

何如天有不测风云,木青旧疾复发,药石无医,不出几日便去了,只留下哀思欲绝的凤四娘和牙都还没长满的木槿。十三街的人都说,木青酒酿得太好,是酒仙把他请了去。修仙的倒被神仙请了去,这是个甚么理?而凤老爹因痛失爱徒而悲哀不已,芥蒂郁结倒了下去,再也没有起来过。

“尽扯些有的没的,我看你是经验太少!”凤四娘收了酒,朝后院走去。“早晨木槿那丫头要返来,你就别归去了,留在我这破地儿歇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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