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人命比草贱
时价暮春时节,路边花红柳绿。
虽未对人讲,但林渊心中却暗自不解:他自打记事儿以来,便一向糊口在烂泥街,何曾到过那销魂岭,又那里能够见过这老乞丐呢?就是跟从这恶汉出来以后,却也是第一次路经此处的。
这日气候极好。
这些过客大部分又是盗牛贼,除此以外,来往这里的便是一些仆从估客、***通缉犯,以及形形色色无恶不作的人。
老莫染房的店主莫瘸子,也赶来凑热烈,他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捡个便宜货。
半年后,他们从外洋返来。
从更小的时候开端,他便已经学会了如何把本身内心的固执与固执,深深埋没起来。
他只记得,本身一向糊口的处所,是赤血荒漠边沿的一个小镇。
烂泥街除了那十几间堆栈,皆是过客。
是以,莫瘸子的杂工,或是他从街边捡返来的乞丐,或是雇佣来的一些四周浪荡的无业游民,而他最喜好的,莫过于从集市买几个老弱病残,却极其便宜的仆从返来。
这就是林渊眼中天下最后的模样。
从鱼凫大陆运来的三个仙颜女奴,才是恶汉此主要脱手的“货色”。至于阿谁老仆从,倒是他们一行人颠末一个叫吴江村的处所,捡来的一个老乞丐。
那孩子名叫林渊。
在他尽是尘垢的脸上,有一双乌黑的眼睛。
既然争不过这天下,那就干脆顺服它!
……
每个女奴身前皆安排着一个精美的牌子,按照姿色和年纪的不同,标着分歧的代价。此中最贵的阿谁要价高达二百个金叶子,而最便宜的阿谁,也要一百个金叶子。
全部小镇只要一条街,街上有十几间七扭八歪的堆栈,林渊便在此中一间堆栈长大。椐堆栈的胖老板邓三关说,林渊是他用几块红苕,从一个路过此地的仆从估客手里换来的。
内心如许筹算着,莫瘸子遂翻身趴下驴,拉着缰绳,一瘸一拐地走畴昔。
两个银叶子呀,他咋了下舌儿,这代价还真便宜。就算这俩仆从买返来命不悠长,可只要压榨得公道,只要一年的风景熬下来,起码也能替他赚十来个金叶子的利润。
林渊眼中的光芒一闪即逝。
小镇极小。
从那双眼睛里透出的光芒,有着与他的春秋完整不符的通俗和淡然,或许,只要一样从炼狱般的艰巨糊口中走过的人,才气够明白那目光里,包含着如何的痛苦与屈辱。
在七岁那一年,林渊被一个闯荡江湖的仆从估客,用三个铜叶子的代价,把他从邓三关手中买走。随后,林渊跟从那恶汉上了一只大船,飘洋过海,九死平生到了别的一个大陆。
老乞丐每谈及此,不知为何,却老是愀然神伤。
在此之前,他到过最远的处所,不过是村北的陌川山脉。深切山脉几十里处,有座销魂岭。销魂岭风景奇绝,怪石大瀑,奇花异草,皆世人见所未见。
平日这里是极冷僻的,今儿个是三月十五,却正逢“赶会”的日子。一大早儿,那些凶悍的仆从估客们,便已带着各色“货色”涌向这里,图着卖个好代价。
忽地,两个鲜衣怒马的少年从繁华马场并辔而出,扬镳策马从莫瘸子的老驴旁飞奔而过。跟在那老驴前面赤脚走着的两个仆从,倒是行尸般垂着头,神采木然。
走到近前。
可在无人时细问之下,那老乞丐却自称从未分开过吴江村。
活儿虽不难,但每一样差未几都是耗命的,在老莫染房干杂工的,罕见熬过第三个年初的。
莫瘸子伸食指导了下那两个仆从,开端和单腿吊在车辕上,长相凶暴的一个男人还价还价。闲了半日,见有人竟然想要这俩个废料,那恶汉倒也不墨迹,终究一个银叶子成交。
间隔马场不远,有一块用干草垛围起来的空位,倒是一个仆从贸易集市。
至于那条街,被人称作烂泥街。
一声清澈的马鸣从内里传出来。
林渊不晓得本身出世在哪儿。
怪事儿!
相形之下,那一老一小俩个仆从,就美满是措置货了。
那两个仆从一个太老了,而一个又太小了,再加上全病恹恹的,以是底子无人问津。
不一时,这里也便热烈了起来。
大车上面却舒畅地坐着三个女奴,肤色白净,碧眼金发,皆有几分姿色,看面貌并非其间人,应是从外洋运来的。
晚雨初晴,朝曦微露。一行人由东穿越陌川山脉,终究到了清留郡。
莫瘸子骑着那头老驴,由西而来。
何况,这些仆从也活不了几年,把他们生命里最后一丝能量也压榨洁净,莫瘸子非常喜好这类感受。
透过稀少的紫槐木篱笆,能够看到十几个大族少年,正在草场上纵马追逐,尽情玩耍。
代之而起的,是顺服和茫然。
总的来讲,这是个只赚不陪的买卖。
这花不了甚么钱。
咴儿……
在船埠买了一辆大车,然后在路上又颠簸了将近三个月,那恶汉带着他到了清留郡。
半个馊馒头,便换了那老乞丐本身签的卖身契。
就是靠着如许的体例,在比野狗还不如的保存环境里,林渊像黑翅牛虻一样古迹般活到了七岁。
林渊第一目睹到老乞丐,不知为何,内心却升出一种怪怪的感受。
说实话,老莫染房的活儿实在并没啥技术含量,大多是把兽皮上的腐肉刮掉,从腐蚀性极强的植物花茎里提取色料,再就是把有毒的枯燥剂和染浆异化在一起,配制成染料。
老的阿谁已颠末端古稀之年,看上去起码七八十岁了,小的阿谁却还是个孩子,最多不过七八岁的模样。俩人破衣烂衫,面色饥黄,有力地靠在一架大车的车毂上安息。
只是,当那双锦衣少年已渐行渐远,只剩两个斑点时,那孩子这才渐渐抬开端来。
乍听这名字,林渊没出处地内心又是一紧,竟亦有似曾了解的感受。
乃至,小得连名字都没有。
看到这个代价,莫瘸子鼠目一亮。
同一时候。
他捞的就是死人身上的油水。
细究无果,垂垂林渊也便把此事忘了。
乱世里,性命比草贱。
签好左券,莫瘸子心对劲足地带着那两个仆从分开集市,筹办返回染房。
而他便像赤血荒漠的一只黑翅牛虻,在极度卑劣的雨季里,藏在龟裂的大地裂缝里,不管风吹日晒,不管环境变很多么糟糕,它仍固执地活了下来。等雨季到来的时候,当多量的三足蛮牛从南边迁徙过来时,它便会俄然振翅而出,凶悍地扑上去,用那些蛮牛体内的鲜血,来充满它早已干瘪的生命。
清留郡城东,繁华马场。
天上,一行大雁排成“人”字,落拓地穿云飞过。
仿佛这繁华天下,底子与他们无关。
十数今后的一个凌晨。
六合为逆旅。
遵循莫瘸子的端方,一个萝卜一个坑,死一个就要顶上一个,不然染房的效力就要大打扣头的。这类事儿在生性吝啬贪婪的莫瘸子看来,是绝对不能忍耐的!
他的染房本来有三个杂工,两日前刚病死了一个。
他感觉,这老乞丐似曾了解。
销魂岭?
只是本日他的运气不太好,骑着那头老驴在集市转了一大圈,仍没找到中意的目标。快到晌午的时候,莫瘸子才重视到在集市的一个角落里,蹲坐着两个瘦骨嶙峋的仆从。
俩人用一根粗皮绳套在一起,绳索上面穿了一片绿芭蕉叶子,叶子上用朱砂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大字:“两枚银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