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

第10章 纪孝行章第十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稳定,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推荐小说:

大明:我,最强皇孙,请老朱退位 |  不良醉仙 |  公公有喜了 |  豪门的妖孽保镖 |  一往情深,君少的心尖宠 |  总裁的契约刁妻 |